| 信息索引号: | 002489778/2025-07824 |
| 发布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12-01 |
| 关联类型: |
《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1日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杭州市质量促进办法》《杭州市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任务举措》和《杭州市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市各类组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卓越绩效模式,为我市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储备更多优质资源。
二、制定依据
1.《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2.《杭州市质量促进办法》
3.《杭州市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任务举措》
4.《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评审标准。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为重要评审依据。
(二)申报条件。主要对申报卓越绩效模式培育机制组织的资质条件等作出规定,共分为7个方面。
(三)申报要求。主要对申报卓越绩效模式培育的组织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范围进行明确。
(四)评审程序。主要对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社会公示等评审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五)监督管理。组建评审工作监督组,对监督主体与对象、监督内容、监督职责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行明确。同时,评审工作也将进行全程监督,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六)附则。本办法自2025年12月25日起生效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解读人:施可慰
联系电话:0571-8958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