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02489778/2025-07721 |
| 发布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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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质量品牌标准赋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 浏览次数:()
一、政策的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实施意见等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打造“浙江精品”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战略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1.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政府质量奖、品牌建设和标准化战略三方面专项资金支出,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整体工作需要,由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
2.政府质量奖、品牌建设和标准化战略的适用对象和范围、资助额度。
3.资助程序及监督管理。
三、政策的适用对象
1.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的适用对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的组织;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推行卓越绩效模式,且通过评审,达到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要求的组织。
2.品牌建设资助资金的适用对象:“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和“浙江精品”认定企业。
3.标准化战略资金的适用对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市场主体、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四、新旧政策差异
(一)取消的内容
一是标准制定资助中取消了对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省级、市级地方标准的资助;二是取消了资助项目一等、二等、三等等次的评审,同时对同一单位主导多项国际、国家标准制定的资助总额作出了限额规定,对多家单位参与同一项国际标准制定的资助额度作出规定。
(二)增加的内容
一是资助对象增加了承担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国际标准创新团队等国家标准化平台;二是增加了标准化战略重点攻关项目的资助;三是资助对象增加了标准创新贡献项目;四是资助对象增加了“浙江精品”认定企业;五是资助对象增加了推行卓越绩效模式,且通过评审,达到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要求的组织,同时对获各级政府质量奖组织的资助金额进行了调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袁剑锋(负责政府质量奖和品牌建设资助资金)、余泉(负责标准化战略资金)。
联系电话:89582606、8958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