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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公开形式: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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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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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1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以规上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工作,市级已发放合格培训证书823份,各区、县(市)也在持续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明年,第四届中国质量大会将在杭州召开,这既是展示杭州质量工作的舞台,也对我们健全质量治理体系、提升质量治理能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优化人才政策环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过完善和深化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和“质量强企”以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应用推广和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质量效益提升,为中国质量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展示“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的通知》

    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阐述了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重要意义。

(二)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的主要目标。

(三)从岗位定义、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力、工作规范五个方面分析了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从加强引导推动、强化激励考核、加大宣传力度三个层面强调了完善和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工作举措。

四、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李立斐

联系电话:8715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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