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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为确保本院及国家中心独立、公正、优质地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保检测等技术服务,向社会各界和所有客户郑重声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现行技术规范法规对技术机构的各项规定。

    2. 按照资格核准和认证认可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并且文件化。管理体系覆盖我院在固定设施内、检验检测现场和临时的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及相关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安全。

    3. 严格限定在资格核准、认证认可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检验规程、规则和标准,不出具虚假报告。

    4. 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从事或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行政等方面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可能产生不良的影响,管理利益冲突,杜绝商业贿赂,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可信性。

    5. 不参与和检测样品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销售或维护活动,不进行推荐或监销等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6. 为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接受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认证认可机构、客户和社会的监督

    7. 遵守职业道德, 严格保守在检验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维护其所有权,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8. 检验完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9. 本院承诺对所有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收费。对暂无收费标准的项目,严格按协议收费。

    10.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诺确保国家中心业务独立运作,不会受到来自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