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杭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优审快办”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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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5日 浏览次数:( )

2026213日至2026315日,《关于做好杭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优审快办”工作的通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hangzhou.gov.cn/col/col1229287242/art/2026/art_51c7f1a5490f4918b6e83c6cfd7e5dd0.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2条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来源

反馈意见内容

采纳

情况

理由

1

冯女士

1、适用范围中不适用品类建议删除:宣称温和(无刺激)、适用于敏感肌的化妆品。

2、建议宣称清洁(可豁免功效)、保湿(功效可用文献支持)、护发类(功效可用文献支持)等基础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可申请“优审快办”。

不采纳

1、宣称温和(无刺激)、敏感肌的化妆品为消费者投诉和舆情的焦点,需重点关注对标签和功效宣称评价项目,故不纳入优审快办

2、儿童的生理特点与成人不同,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属于风险较高产品,故不建议纳入优审快办

2

胡女士

1、适用范围中不适用品类建议删除:“除臭”、“温和(无刺激)”。

2、对于备案变更内容仅为标签事项(不涉及配方、工艺、执行标准及原功效依据)的产品,即使其属于上述不适用功效类产品,也可申请进入“优审快办”通道加速办理。

部分采纳

1、温和(无刺激)同上。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除臭类产品需进行人体安全性检验,且根据《作用部位分类目录》,除臭类产品不得用于手、足,故不纳入优审快办

2、采纳。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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