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4日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市药品零售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公众用药合法权益,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起草了《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4日至 2026年 9 月23日。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我局。
1. 直接通过本网站反馈;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20389258@qq.com;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凤起东路 109 号药品流通处。
联系人:马晓燕 联系电话:0571‑8958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