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网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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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5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hangzhou.gov.cn/col/col1693491/index.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和建议2人次2条,均提出将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的资助对象由企业改为个人,现回复如下:本条款的目的是鼓励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因此申报和支持的主体是企业,但也要考虑员工个人在精力和时间上的付出,修改为“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对新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对所在单位按照不高于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对新取得知识产权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对所在单位按照不高于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同一人的同一职称只资助一次。每家单位每年申请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获得本条奖励的单位对有关个人给予奖励,有关奖励细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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