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本市部分电能表使用期限的通告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为节约资源、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电能表行业质量提升,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有关电能表“根据表计状态延期”的规定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活用电能表状态评价更换改革试点的通知》有关要求,2024年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全国自贸区杭州片区所在的滨江区、萧山区和钱塘区开展了电能表状态评价更换试点。

本次电能表状态评价更换试点严格依据DB3301/T 0454-2024《安装式交流电能表状态评价及更换技术规范》实施。根据相关试验数据和结论,经研究决定对编号为00010011337277等12个批次共计67959只电能表延长4年使用期限至2029年。延期使用电能表的有关信息,用户可拨打96345-5进行查询。

涉及延长电能表使用期限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对电能计量情况有异议,可联系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电话:51223955,51223959)。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应加强对延长使用期限电能表的日常抽查和监测,持续跟踪其运行情况,确保电能贸易公平有序。

特此通告。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关闭打印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