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9日 浏览次数:()
1.什么是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2.什么是化妆品不良反应?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损害。
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表现多种多样:较常见的是自觉皮肤瘙痒、灼热感、紧绷感,出现红斑、丘疹、水肿等,严重时可出现水疱、糜烂、渗出等;有的化妆品还可能导致皮肤色素的异常、毛发损害、引起或者加重痤疮等。
3.引起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原因是什么呢?
(1)化妆品产品配方可能含有酒精、防腐剂、香精或芳香类植物提取物等刺激皮肤的成分。
(2)人体皮肤可能对配方中某种成分或成分组合过敏,有些人的皮肤会对化妆品更加敏感/不耐受,无论成分如何。
(3)使用了不适合自身皮肤特性的产品,例如油性皮肤使用了过于滋润的产品。4.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怎么办?
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时牢记“一停二清三就诊四报告”。
一停:立即停用所使用的化妆品。
二清:立即清理皮肤上的残留物。
三就诊:必要时应及时就诊。
四报告:就诊时带上所使用的化妆品及外包装,必要时做皮肤斑贴试验等辅助检查。同时配合医生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