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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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浏览次数:()

杭市监冒告字[2022]第01号

 

杭州兜兜付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杭州兜兜付科技有限公司在2014年10月27日设立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系冒用黄国保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该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遗失证明、笔迹司法鉴定书,本局调查取证获得材料:该企业注册登记档案材料、对该现场检查记录、黄国保询问笔录,企业设立登记代办人高瑞昌等3人的询问笔录等材料予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2014年10月27日杭州兜兜付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寿肖华、周金映;电话:0571-86438513;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09号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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