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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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浏览次数:()

本公告所列公司(详见附件),经查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组织清算,并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本公告所列企业对上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期未经营企业吊销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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