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浏览次数:()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 〔2021〕3号)、《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杭州基础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浙杭)质监罚字〔2017〕2号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杭州基础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提交了材料,经网络核实、书面核实,(浙杭)质监罚字〔2017〕2号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当事人已自觉履行(浙杭)质监罚字〔2017〕2号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杭州基础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信用修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拟对(浙杭)质监罚字〔2017〕2号不良信息予以信用修复。
现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对信用修复确认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
联系人:龚雄文,联系电话:0571——8643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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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