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 浏览次数:()
2019年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制保障,完善执法依据,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等相关规定。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先级,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实际难题。
(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监督等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定、行政行为、重要信访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市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组织业务部门查找短板,整改反馈。依据省局和市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做好2019年度考评工作的准备,及时查漏补缺。指导下级市场监管法制机构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自查工作。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总局和省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执法证的申领、补换证等工作,保障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聚焦热点难点,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四)助推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准入即经营的目标,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商事制度改革;出台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实施方案,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推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提升企业开户便利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逐步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厉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制定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扶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探索互联网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力度。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核心,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积极回应社会呼声,确保高分创建成功。深入推进品质示范超市创建,探索专区向全区扩展;全面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放心餐饮示范店”、“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使用。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和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深化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加强网络订餐监管,强化数据比对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保障用餐安全。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开展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三 、加快融合脚步,促进市场监管法规制度体系规范统一
(六)促进制度统一。加强市场监管法制融合,整合完善原有制度,推动出台统一的重大行政决策、案件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复议应诉、行政调解、行政执法、合同管理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七)实现科学立法。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推动《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正式出台,同时开展《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的立法调研。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清理、修订,为机构融合提供法制保障。
(八)整合权力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和规范工作。汇总并完善涉及原工商、质监、食药、知识产权和价格领域的权力清单,确保权力运行于法有据,实行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管理,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九)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应用工作,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开展行政复议诉讼“两高一低”专项整治。优化行政处罚有关处理规定及相关文书。建立与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十)继续健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专项监督等监督措施,引导规范权力运行,降低违法行政风险。继续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通过案卷抽查和集中评查,加大问题通报和整改力度,杜绝违法行政隐患。加强法制机构案件核审工作,通过案件核审确保每个行政处罚案件合法适当。
(十一)积极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加强行政执法的事前预防、事中指导和事后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统计分析。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与信息交换机制,防范普遍性问题和区域性风险。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做好各级司法机关咨询事项的答复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定期对系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提高法制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各基层局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通过复议、诉讼案件的办理,分析排查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风险,提出整改及防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十二)加大基层行政执法指导力度。通过法制业务培训、法律适用答疑、疑难问题分析座谈等方式,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交流工作,推广先进执法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适用指导力度。针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将法律适用的指导内容转发全系统。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三)加强系统法制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法制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的形势,继续加强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强化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举办各类培训、论坛、讲座等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全面提升法制干部队伍素质。
(十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对系统公职律师的管理和培养力度,通过应诉实践增强公职律师应诉等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的作用。
(十五)增强全局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与能力。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确保领导干部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及时开展新法培训,认真组织全局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考核评价。深入推进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提升全局干部用法能力。
六、加大普法宣传,推动依法行政理念持续深入
(十六)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调整成立 “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制定2019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优秀案例的运用。开展普法创新实践,树立“交互式”普法理念,推进普法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对照“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要求,深入整改,查漏补缺,为迎接“七五”普法终期检查考核做好准备。
(十七)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消费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等移动交互传播手段开展普法,进一步提高普法实效。充分挖掘各种资源,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