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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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以及我市《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82号)、《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杭委法治[2017]1号)的部署,推进全系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范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动长效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成,为法治杭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   推动系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推进各区县(市)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通知》(浙工商法 [2016]8号)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系统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2017年,市局和上城区局已先行开展创建工作,并已顺利通过省工商局的评价验收,2018年,各区县(市)局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八大项61小项建设任务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本项工作于3月份启动,各区县(市)局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在完成组织准备、任务落实、自查汇总的基础上,完成相关资料汇编,根据实际情况,于9月底前向市局申报验收,并做好迎接市局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市局将按照省局检查验收工作模式,对提出申报的区县(市)局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纳入对各区县(市)局的目标考核,并通报当地政府。

二、   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范体系

(二)及时开展立规后评估。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对符合后评估条件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做好后评估,组建后评估小组,强化调研,提交后评估报告,提出有建设性的评估意见,以制度规范满足行政执法需求,以制度规范促行政执法。

(三)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杭市管[2016]183号)的规定,落实制发责任,加大备案审查力度,高标准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意见的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以及发布后的政策解读工作。

三、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贯彻执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按照《关于贯彻执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若干意见》(杭市管[2017]189号)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各个环节,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五)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检查验收,对区县(市)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检查验收。

(六)加强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按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组织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新进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做好执法证的申领、换发、补发等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适格。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七)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开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了解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八)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评查标准、改进评查方式,切实提高评查实效,对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提升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五、积极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

(九)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两高一低”专项整治。贯彻落实《2018年度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应诉“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投诉举报、注册登记、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领域,以余杭、富阳等传统区域和江干、萧山、西湖、上城等新兴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重点环节,强化七项举措,尽快解决“两高一低”突出问题。

(十)探索个案行政执法监督。依职权或者依申请同步推动个案的行政执法监督,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系,探索个案行政执法监督程序,以适合的个案行政执法监督作为行政争议化解的方式之一。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一)深入实施“七五”普法。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围绕市场监管实际,以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为基础,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消费权益保护教育、食品药品科普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等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提升普法实效。

(十二)加大法制培训力度。根据系统体制新、职能新和人员新的情况,进一步加大法制培训,重点抓好法制队伍培训,举办法制干部、公职律师业务培训,提升法制干部的实战能力。创新公职律师管理方式,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拓展法制培训课题,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

(十三)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建立全市市场监管法制系统研讨会制度,坚持和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就全系统监管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更好地服务基层监管工作。

(十四)配合探索公益诉讼。加强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学习,积极配合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做好公益诉讼探索工作,推动出台相关公益诉讼实施细则,应对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强化和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衔接,防范职务风险。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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