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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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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6-23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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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3日 浏览次数:()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深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紧紧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核心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法治需求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为杭州打造中国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有力市场监管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坚持以上率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持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调整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立法、监管执法、执法监督、普法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一体融合,不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直属单位)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三)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查漏补缺,完成收官任务,研究谋划“十五五”期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任务,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省市场监管局做好相关调研评估工作。高标准落实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杭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任务,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省系统和市级部门前列。

二、立良法促善治,持续完善市场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四)全力推动地方立法立规。完成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杭州市质量促进条例》《杭州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相关立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修订工作。开展《杭州市质量促进办法》立法后评估。开展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改革试点,出台《杭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实施办法》。开展《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宣贯,探索商标和商号纠纷处理机制建设等立法配套制度落地。

(五)完善行政裁量权规范体系。开展杭州市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试点,构建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裁量体系,制定实施《合伙企业登记(备案)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修订发布《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若干规定》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虚假宣传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等九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六)持续强化“两审”协同。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项管理规定,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两审”协同,提升审核、审查水平,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立改废动态调整及报备,严控法律风险。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相关要求,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有力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优服务强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深化“一件事”改革。持续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成本,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等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扩大住所申报承诺制适用范围,强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政策应用。放宽新经济、新业态准入门槛,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市场准入合规指引。持续便利企业迁移,健全完善阶梯型退出机制,协同完善企业破产机制。拓展“企业码”地方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复制推广成熟应用场景。落实国务院新一轮“高效办成一件事”新增事项,探索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兼并重组“一件事”。

(八)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新要求,常态化做好新增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和废除存量文件中对民营企业设置的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限制。开展公平竞争护企行动,规范企业恶性竞争和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施细则,完善审查规范和流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平竞争治理,推进智慧审查,有计划开展交叉检查、反垄断合规辅导培训。加强经营主体权益维护,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构建行业协会商业收费监管规则。

(九)加强知识产权促进保护。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争取高分通过验收。实施知识产权高价值培育工程,开展知识产权兴企行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进专利侵权纠纷“简案快办”和“纠纷快处”、专利行政裁决规范化国家试点。高水平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广基于区块链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模式,推进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推进建设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加大商业秘密案件查处力度,提升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办能力。

(十)强化信用赋能助企。推广“市监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优化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模式,进一步减少多头重复检查。深化“立信用信”助企增信改革,示范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工程”。创建中小微经营主体数字信用账户体系,试点研制企业信用报告,拓展企业信用指数应用场景。深化“AI+年报”指导服务,优化企业信息公示和登记事项监管机制,将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等纳入“多报合一”,推广行政许可承诺践诺信用监管闭环改革试点经验。

四、护民生保安全,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执法亮剑护民行动,聚焦殡葬、车辆检验、美容美发、校园食品安全、假劣肉食制品、民生领域计量等重点领域,网络销售商品、保健品、电子计价秤等重点商品,新能源电车、锂电池、光伏等“新三样”恶意比价以及虚假认证、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重点行为,严查一批违法案件。大力整治重点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化解矛盾纠纷、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涉企第三方机构治理。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铁拳”、“亮剑”等综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屡查屡犯、复发反弹的违法行为。

(十二)严守安全监管底线。健全“大平安”风险闭环管控体系,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各方责任,切实提高“三品一特”、农贸市场等安全监管能力。优化“两员”配备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牵头开展食药安全利民行动,持续深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五个一”集成改革。一体化落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无忧乘梯安民行动,协同开展“电梯安全一件事”,加强城镇燃气、大型游乐设施等风险隐患治理。协同推进外卖治理、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等工作。

(十三)营造放心消费氛围。筹办全国系统优化消费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全省“放心消费嘉年华”活动。推广“放心消费收款码”,开展放心消费惠民行动,创新“共享法庭”“一键和解”等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开展“买菜一件事”改革,深化农贸市场“四改融合”和“菜篮子”品质提升,推广使用防作弊电子计价秤。深化预付式消费市场化改革,支持在预付式消费领域发展平台经济新场景新模式,推动相关平台加大市场化产品供给,持续提高产品覆盖率和使用率。

五、重规范严监督,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意见,全面推广“市监综合查一次”,严格限定行政检查主体,精简整合行政检查事项,分类梳理事项“三张清单”,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统筹内融外联集成监管,深化信用导向分类监管,加快拓展智慧监管场景,从严规范入企检查行为,深入推进合规指导服务,切实提升监管检查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十五)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服务型执法。深入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规范窗口服务,完善监督机制,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水平。推动消费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分类管理改革,完善信访和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处置程序,提升处置质效。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信息公开答复。

(十六)提升法治监督实效。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构建严密有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审慎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合同、请示答复的合法性审核。针对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监督机制。提升案卷评查质效,建立“自我检查+随机抽查+集中评查”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切实提升案卷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工作,力争实现行政行为“零差错”“零瑕疵”目标。

(十七)强化干部法治素养。持续强化学法考法常态化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60学时。推进执法骨干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实战练兵、案例巡讲等方式提升执法干部队伍能力本领。强化法制队伍建设,鼓励干部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法制人才储备,不断充实法制力量,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六、促开放增合作,持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十八)加大外资准入便利。提升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用好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等优势,持续深化港澳等地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探索境内涉外公证机构代办机制,开展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文件跨域互认。

(十九)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杭州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网点建设。实施重点贸易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纠纷预警监测,引导保险机构开展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业务。指导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出口产品知识产权合规自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

(二十)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鼓励标准国际化和国家标准输出,推动我市企业和单位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带动标准有序“走出去”。推进标准化国际会议基地分中心建设,实现一主一辅功能,打造国际标准化会议发展新格局,扩大标准化国际会议承接能力。

(二十一)推进质量认证创新试点。深化CCC免办改革,提升特殊用途产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加大绿色产品、双碳认证宣传,简化认证流程,促进结果互认。拓展内外贸产品“同线同质同标”试点,优化电商平台“三同”销售专区设置,推进“三同”产品进驻特色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生鲜连锁店等零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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