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778/2025-00046 |
发布单位: | |
责任部门: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2-10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0日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我局获评法治杭州建设成绩突出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并邀请省委党校王晓杰教授作专题讲座。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一谋划和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2024年共召开涉及法治工作的党委会议7次,局长办公会议20次。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印发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二)深化改革赋能,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商事改革持续领跑。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企业开办实现分钟制,“零见面”网办率96%以上。出台商改“新十条”政策,开展“企业码”综合集成应用试点,企业跨区迁移“一件事”、食品经营许可“互联网+核查”等经验全省推广。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总局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出台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共审查新增文件5324件,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75件,修订50件。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信用修复线下“零跑率”达94.71%,改革经验入选国家发改委《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分行业分地区试点四新经济“沙盒监管”制度,出台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建成全国首个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建立全省首个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深化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打造“无疏”普惠平台。
(三)加强监管执法,守护民生安全底线展现新作为。一是民生领域执法有新成效。开展“铁拳”“亮剑”“十大专项”等执法行动,组织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全市系统共办结各类案件11896件,罚没款1.33亿元,移送案件96件。二是重点领域监管有新加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集成改革,闭环处置不合格食品1907批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重点主体上链率94.8%,重点品种上链率97.5%。开展“药剑”行动、网络药品等专项治理。开展消防产品、重点工业产品等专项整治,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淘汰注销非标电动自行车9.7万辆。开展无忧乘梯安民、城镇燃气安全等专项整治,协同推进老旧小区电梯改造提升和安全治理。全市未发生“三品一特”重大安全事故。三是消费环境治理有新进展。开展预付式消费源头治理,研判预警风险企业3393家;推出“安心付”等市场化产品,开通门店1.85万家,纳管资金7.5亿元。推进放心消费行动计划,建成放心消费承诺单位4.9万家。全国首创消费纠纷“一键和解”模式,处理投诉举报193.31万件。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出新举措。一是规范执法有新招。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制定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等六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修订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八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二是内部监督全覆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领域相关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执法监督。强化法制审核(审查),共审核(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重大执法决定109件、机关合同192件、请示答复21件。充分发挥层级监督作用,办理执法监督60件;组织听证1件。三是外部监督“零距离”。新发生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13件,未发生败诉(被纠错)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1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
(五)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呈现新亮点。一是提升法治素养。创新开展“两学四促”(“每月一法”)讲学活动,共举办讲学活动25期。组织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讲法赛法”活动、全国第三届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初赛。二是优化普法服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专题活动。参与构建“云端普法矩阵”,发布法治资讯、助企政策100余份。持续推动法治宣教基地建设,已建成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7个。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完善融媒体普法机制,构建“普法+科普”特色普法新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向公众普及法律科普知识120余条。制作消费维权、企业年报等题材的公益宣传短视频,通过电梯智慧屏、地铁电视等多种渠道播放。积极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优秀普法微视频评选和市“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获评全省系统普法短视频一类作品1部,二类作品2部。
(六)发挥职能优势,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一是外资准入更便利。率先实施港资企业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市域全覆盖。二是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更有力。杭州成功举办2024年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习近平主席亲致贺信。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和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上线杭州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系统,设立涉外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网点14个。三是标准国际化水平提升更显著。通过“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验收,建立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化人才联合实训基地,牵头发布全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国际标准3项。聚焦半导体、核能等重点产业领域,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6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面临不小压力,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有所下降,行政争议案件发案量有所反弹。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职能多、领域广,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线上线下市场交织融合,创新和保护等需求更趋多元,市场监管难度和复杂性明显增加,而我们的监管方式、监管手段、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实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繁复多元的市场监管执法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条件。主持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作为市直机关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依法履职报告。
二是推动立法立规。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起草说明。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主持研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提出《关于促进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等人大建议2件。
三是带头学法用法。带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集体学法7次。执行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主持集体讨论重大案件109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出庭应诉。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立良法促善治,在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上求突破。推动《杭州市质量促进条例》《杭州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开展《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宣贯,探索商标和商号纠纷处理机制建设等立法配套制度落地。
(二)强监管优服务,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求突破。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扩大住所申报承诺制适用范围,放宽新经济、新业态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要求,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平竞争治理,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开展综合监管“内融外联”集成改革,持续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深化“AI+年报”指导服务。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知识产权高价值培育工程,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创新商业秘密保护。
(三)护民生保安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上求突破。持续开展“铁拳”“亮剑”综合执法行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美容美发行业乱象治理。加强“三品一特”监管,协同推进外卖治理、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城镇燃气、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等工作。深化预付式消费改革,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优化放心消费环境。
(四)重规范严监督,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上求突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修订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专项监督,深化行政复议诉讼“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加强对系统应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强化法制审核统筹,加强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
(五)促开放增合作,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上求突破。加大外资准入便利和有效利用。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杭州分中心和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深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强化电商领域国际标准产出,推进标准化国际会议基地分中心建设。深化CCC免办改革,拓展内外贸产品“三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