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02489778/2025-07820 |
| 发布单位: | |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12-01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1日 浏览次数:()
序号 | 部门 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 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业单位 | 计量检定、测试与校准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测试与校准 | 双方协商 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 税务发票 | ||
2 | 杭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检验检测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 双方协商 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 税务发票 |
3 | 杭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技术咨询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质量、计量有关技术服务 | 双方协商 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4 | 杭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1.货物履约保证金: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货物并安装调试,保修期内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 2.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间的质量保证。
| 1.货物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 2.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价的1.5%。 | 1.货物履约保证金:直接采纳政策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 2.工程质量保证金: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部财政部
| 1.货物履约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工程质量保证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税务发票 |
5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检测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企业委托检验检测收费 | 按照检验项目进行收费,详见文件 | “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 | 杭价费【2002】212号文、浙价费【1999】449号文、浙财综【1999】116号文、发改价格[2003]213号、未涉及检验检测项目等按市场调节价 | 税务发票 |
6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野山参检测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野山参委托检验检测收费 | 特等188元/支;一等125元/支;二等75元/支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7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标准滴定溶液配置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标准滴定溶液购置费用 | 含银0.6元/毫升,不含银0.3元/毫升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8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接受委托开展各类研究项目 | 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据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9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技术转让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完成研究后转让研究成果 | 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据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10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城市燃气计量中心 | 民办非企业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膜式燃气表1.5级≤G4 | 20元/台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11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城市燃气计量中心 | 民办非企业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膜式燃气表1.5级G6-G16 | 200元/台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12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城市燃气计量中心 | 民办非企业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气体流量计(含涡轮、罗茨、超声流量计≥DN100 | 1950元/台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13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城市燃气计量中心 | 民办非企业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气体流量计(含涡轮、罗茨、超声流量计)〈DN100 | 680元/台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14 | 杭州城市燃气计量中心 | 民办非企业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1.6级、2.5级((-0.1~25)MPa) | 20元/台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
15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城市燃气计量中心 | 民办非企业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漏仪)校准MPE:±5%FS(0~100)%LEL | 540元/台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16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质量技术协会 | 行业协会 | 技术服务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区县归位)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质量技术协会 | 行业协会 | 技术服务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企业内部强制检定计量专项授权行政许可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
18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 | 行业协会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GSP)培训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培训 (药品经营企业相应专业从业人员) | 120元/人 | 市场调节价 | 无 | 本目录清单中的培训收费为非强制性项目,主要服务于无能力或无意愿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提供行业相关培训服务。 都是税务发票 |
19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 | 行业协会 |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培训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 培训(医疗器械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专业从业人员) | 120元/人 | 市场调节价 | 无 | |
20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 | 行业协会 |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培训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技术培训(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等专业从业人员) | 120元/人 | 市场调节价 | 无 | |
21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 | 行业协会 | 能力提升培训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根据行业需求,提供药品、 食品、医疗器械等企业相关人员的能力提升培训 | 不高于 500 元/ 人/天 | 市场调节价 | 无 | |
22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 | 行业协会 | 专业技术能力培训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根据行业需求,提供药品、 食品、医疗器械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操能力培训。 | 不高于 800 元/ 人/天 | 市场调节价 | 无 | |
23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 | 行业协会 | 中药煎药培训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为医疗机构及中药饮片企业煎药中心相关人员开展中药煎药的技能培训。 | 200元/人 | 市场调节价 | 无 | |
24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特种设备技术协会 | 行业协会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培训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培训 | 500元/人 |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 浙价费[2011]69 号 | 税务发票 |
25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特种设备技术协会 | 行业协会 |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宣贯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特种设备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宣贯 | 不高于 800 元/ 人/天 | 市场调节价 | 无 | 税务发票 |
26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特种设备技术协会 | 行业协会 | 会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会员单位会费 | 团体会员:1000元/年;理事单位:3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理事长单位:10000元/年 | 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 《杭州市特种设备技术协会章程》 | 财政票据 |
27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 | 行业协会 | 会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 服务性收费 | 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章程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 | 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2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 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 《杭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章程》 《杭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 财政票据 |
28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促进会 | 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 培训费 | 市场调节价的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培训可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计量标准行业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推动行业发展,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 《培训和证书管理制度》第二条第(二)项明确:“我会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880.00元/3天;680.00元/2天;350.00元/1天。”
| 市场调节价 | 1.参照杭州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印的《杭州市公务支出管理制度选编及常见问题解答(2022)》第59页的《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第五条明确的培训费定额550.00元/人·天”。 2.我会培训每天不超过此标准。 3.目前市场化培训费的标准在700.00元/人·天以上。 4.每次培训收费标准均在《培训通知》中明确。在办公住所、服务场地的醒目位置、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 税务发票 |
29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促进会 | 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 会费 | 会费 | 会费主要用于促进会正常运行和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的开展 | 会费缴纳标准 1.会长单位:1000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10000.00元/年; 3.理事单位:3000.00元/年; 4.会员单位:500.00元/年; 5.个人会员不收取会费。 | 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 《杭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促进会章程》《杭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促进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 | 财政票据 |
30 | 杭州市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杭州市 广告协会 | 社会团体 | 会费 | 市场调节价的 经营服务性收费 | 会员单位 会费 | 普通会员单位2000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会长单位30000元/年。
| 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 《协会章程》 | 财政票据 |
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政府性基金填写具体基金名称,除政府性基金外的项目填写具体服务内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尽量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如无法明确,可填写双方协商确定、参见XX政策文件等。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全面准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如税务部门代收的一些收费项目),请在备注栏标明。
11.清单由政府各部门负责统筹编制和审核把关,各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本级有关收费项目必须纳入,下属单位的下属单位有关收费项目不纳入。
12.清单包括向企业提供服务并直接向企业收取费用的项目,不包括仅向个人收取费用的项目,不包括出售商品、租赁房屋等未提供具体服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