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设备搬迁项目
询价邀请函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设备搬迁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ZZKY-2025ZC-019
3、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采购限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
二、项目概括及要求
1、需拆迁设备的基本情况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50号,本次需要搬迁的9台套设备都是正在正常使用的设备,因工作的需要,需将9台套设备从主楼的各楼层搬迁到11楼。
2、拆迁要求
2.1、制定整体搬迁方案
制定整体搬迁方案,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清点核查及追踪、搬迁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搬迁前的仪器测试、拆解和包装、新旧实验室之间的运输、拆包、重新调试仪器,验收以及对应服务级别的运输故障保修。
2.2、搬迁前的仪器测试
提前准备好测试标样,调谐液等试剂或样品,对每一台设备进行性能确认,提供仪器测试报告。
2.3、设备拆解和包装
准备包装材料,对附件所列出的设备进行拆解、包装、装箱和标记。
2.4、新旧实验室之间的运输
完成仪器搬迁所需运输条件的准备工作,包括车辆与搬运人力。应分别在实验室旧址和新址应设置装卸区,以便进行装卸作业。所有设备应卸载到新地点的接收区,并搬运到相应楼层。
2.5、设备的拆包、安装、重新调试
打包的纸箱应由现场工程师拆箱,完成对所搬运设备的安装测试工作,并签写移机服务报告。
2.6、设备的验收
2.6.1仪器送达指定位置后,按《装箱单》逐项清点,确保数量和发运前一致。到达新实验室的仪器必须和唛头单、装箱单中标明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固定资产编号一致;
2.6.2搬迁后仪器及附件外观较搬迁前无新增破损、锈蚀、碰伤等;
2.6.3完成测试报告未达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需提供维修服务;维修需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且满足国家计量要求;
2.6.4若因搬迁造成仪器故障则须负责修复,无法修复则须按照购买原价进行赔偿或更换新机;
2.6.5搬迁造成物资损坏、丢失等按照购买原价进行赔偿。
2.7、售后服务
跟踪观察质保期为3个月。仪器设备调试完毕后,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故障,负责免费上门维修(不包含常规消耗品的正常损耗)。
三、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应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实施团队负责仪器设备测试、拆装工作的工程师应具备设备的技术资质证书,技术资质证书应至少包含气(液)相、气(液)质、电感耦合离子体光谱仪等内容。
三、应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2025年10月27 日上午11时前;地点: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715室。(可邮寄)
HZZKY-2025ZC-019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设备搬迁项目.docx
四、联系方式: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沈文胜;联系电话:81995088。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20日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一)应标人须知
1、“询价采购文件”不得自制!报送单位认真填写,所有应标价格均为人民币最终报价。
2、实施地点: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上城区九环路50号)。
3、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项目实施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4、支付方式: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签订合同后支付总金额的90%。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10%。
5、服务需求:本次询价为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设备搬迁项目,服务需求为:1、制定整体搬迁方案制定整体搬迁方案,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清点核查及追踪、搬迁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搬迁前的仪器测试、拆解和包装、新旧实验室之间的运输、拆包、重新调试仪器,验收以及对应服务级别的运输故障保修。2、搬迁前的仪器测试提前准备好测试标样,调谐液等试剂或样品,对每一台设备进行性能确认,提供仪器测试报告。3、设备拆解和包装准备包装材料,对附件所列出的设备进行拆解、包装、装箱和标记。4、新旧实验室之间的运输完成仪器搬迁所需运输条件的准备工作,包括车辆与搬运人力。应分别在实验室旧址和新址应设置装卸区,以便进行装卸作业。所有设备应卸载到新地点的接收区,并搬运到相应楼层。5、设备的拆包、安装、重新调试打包的纸箱应由现场工程师拆箱,完成对所搬运设备的安装测试工作,并签写移机服务报告。6、设备的验收:仪器送达指定位置后,按《装箱单》逐项清点,确保数量和发运前一致。到达新实验室的仪器必须和唛头单、装箱单中标明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固定资产编号一致;搬迁后仪器及附件外观较搬迁前无新增破损、锈蚀、碰伤等;完成测试报告未达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需提供维修服务;维修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且满足国家计量要求;若因搬迁造成仪器故障则须负责修复,无法修复则须按照购买原价进行赔偿或更换新机;搬迁造成物资损坏、丢失等按照购买原价进行赔偿。7、跟踪观察质保期为3个月。仪器设备调试完毕后,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故障,负责免费上门维修(不包含常规消耗品的正常损耗)。
拆迁的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目前房间号 | 拟搬入房间号 |
1 | 气质联用仪 | 安捷伦5977B-8090 | 904 | 1107 |
2 | 气质联用仪 | 安捷伦5977A-7890B | 904 | 1107 |
3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安捷伦240Z AA | 904 | 1105 |
4 |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紫外检测器) | 安捷伦1260 | 904 | 1113 |
5 | 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 | 安捷伦1260 | 904 | 1113 |
6 | 气质联用仪(带全自动热脱附仪(热解吸仪)) | Agilent8890-5977C | 1012 | 1107 |
7 | 气相色谱仪(热解析仪) | 岛津GC2030-TD30 | 1012 | 1117 |
8 | 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紫外检测器) | 岛津LC-20AD | 1113 | 1111 |
9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安捷伦1260/6430 | 1111 | 待定 |
6、特别提示:
应标人不满足以下条款的将被视为无效应标人:
(1)应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出。
(2)本次询价采购服务的“采购要求”,应标人必须有明确的响应,针对采购要求如实描述是否偏离。询价采购文件所有“采购要求”是采购单位提出必须满足的,若出现负偏差,可能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投标无效。
(3)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向采购机构提出;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评审
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
2、应标文件审查:
资格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应标人是否具备应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应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应标人,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评审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无效标
应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标文件将有可能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无效:
1、应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
2、应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应标人不具备应标资格的;
4、《询价采购文件》自制或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5、应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
6、经询价小组审核,应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7、应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的;
8、经询价小组审核,应标人的应标文件有串标嫌疑的;
9、应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
10、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四)合同及履约
合同由采购单位(合同中的甲方)与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协商签订,合同基本格式由采购机构提供,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供应商拟订并报送采购单位审核后签订。
(五)应标文件组成(均须加盖公章)
1、《询价采购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资质证书;
4、法人委托书;
5、业绩证明;
6、应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7、应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二、询价采购文件
[编号HZZJY-2025ZC-019]
询价邀请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拟采购以下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设备搬迁项目,请你公司在2025年10月27日上午11时前以书面密封形式(加盖骑缝章)将本单所列项目报送我院(不得拆标,可邮寄)。
联系人:沈文胜;联系电话: 81995088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区九环路50号715室。
邮码:310019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5年 10月 20 日
应标函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
我公司愿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参加本次采购,如我公司中标,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合同,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及传真:
应标人: (公章)
2025年 月 日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设备搬迁项目
序号 | 内容 | 服务期 |
1 | 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设备搬迁项目 | 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项目实施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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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