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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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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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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失信惩戒闭环管理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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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浏览次数:()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失信惩戒闭环管理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现就《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失信惩戒闭环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失信惩戒闭环是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从主要使用行政力量直接控制市场到使用信用手段间接制约市场,遵循经济规律,运用市场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管主任落实,引导市场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评估交易风险,贯彻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理念。

失信惩戒闭环市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的关键环节。限制市场主体和相关人员注册登记、资质许可、招投标资格等事前准入资格,从而直接影响其在市场上的交易机会。并在事中监管环节增加了被检查抽查的频次和概率,增加其经营的制度性成本。

失信惩戒闭环是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抓手。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市场主体的自觉追求。

二、《指导意见》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性文件制定。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指导意见》包括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三大块内容。适用范围是实施权限在市级以下(含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强化监管)情形。失信惩戒(强化监管)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对于无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依据的失信惩戒(强化监管)措施,应及时进行清理。工作程序包括措施清单管理、对象管理、信息推送或共享、惩戒实施、结果反馈、惩戒解除。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协同配合、督查考核 和宣传培训。

 

四、《指导意见》附件中有两个措施清单,其区别是什么?

 

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是直接关系到市场经营主体和相关人员权利的措施,如市场或行业禁入、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等、任职限制等;强化监管措施清单主要是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等协同共治手段,包括公示失信信息、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等。

五、失信惩戒是否有救济渠道?

有,《指导意见》明确了救济渠道,包括惩戒期限到期后的自然解除,当事人对失信惩戒(强化监管)事由提出异议,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该事由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确认无效的异议解除,以及经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并修复成功后的修复解除。  

 

                              解读单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施悦来

                  联系电话:0571-8958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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