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778/2023-00390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09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立局”工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理念,从学法、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普法等法治要素全链条发力,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杭州实现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市场监管法治力量。
一、重引领强机制,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市系统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市场监管网院”“浙里干部之家-杭州频道”“公务员云讲坛”、党员固定活动日等载体,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通过学习、宣传、研究、实践,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全领域各环节,推动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法治立局”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党委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不断完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推进机制。党委统一谋划和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调整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直属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法治浙江、法治杭州、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法治立局”工作各项任务,以法治督察、绩效考评、年度述法等为抓手,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力争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系统和市直部门前列。
二、抓重点促立法,持续完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
(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规。根据市政府、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完成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杭州市预付式消费交易管理办法》调研,协助完成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改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做好《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出台相关配套规定。按照立法机关部署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继续深化对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立法探索,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市系统立法需求,主动对接立法机关并申报立法项目。
(五)严格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应审尽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健全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借力政府法律顾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切实提升审核、审查和评估水平。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及专项清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总量下降,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酌情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抓执法强监管,全面助力杭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抓好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实施新一轮试点改革项目。对标对表世界银行宜商环境(BEE)和国家营商环境新评价体系,有序做好评估备选和迎评。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巩固企业开办分钟制等成果,进一步便利外资市场主体准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拓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应用,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电子证照互通共享。统一规范企业登记审查标准,深化股权转让、跨区迁移、准入准营等“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广实施企业变更注销“同城通办”,推进市场主体歇业集成服务。推进“数智营商”信用联动“一体监管”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除名和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制度,优化市场主体出清服务。打造数智监管先行样板。深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集成改革,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覆盖面,试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统一调度机制。深化拓展市场监管、税务、经信、商务等领域年报“多报合一”。创新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先行试验区和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等试点任务。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健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量评价和价值评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
(八)赋能经济稳进提质。助力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水平建设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完善创新容错发展机制,实施平台经济“三个不罚”。深化“平台点亮”工程,推进网络直播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建立直播品牌培育库,创建“绿色直播间”。完善协同治理,加强跨部门、跨区域信息互通和执法维权协作,实施网络产品跨区域联合抽检。助力推动质量标准品牌强市建设。抓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宣贯。拓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实施“千企创牌”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持续放大“安心充电”改革成效,探索燃油加油机计量监管新模式。打造绿色低碳出行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进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重点行业和新兴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深化“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助力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广告、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实施企业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打造“药品注册大数据驾驶舱”。深化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加强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库建设,开展“淳覆盆子”地理标志全链条保护试点。促进中医药、茶文化、小吃名点、预制菜等产业传承创新发展,支持“中国视谷”“中国数谷”、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城西科创大走廊、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助力推动民生消费品质提升。开展“放心消费迎亚运”活动,扩大放心消费单位覆盖面。办好民生实事,建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120家,新增民生药事服务站25家、农村阳光食品作坊44家,创建城乡放心农贸市场56家。统筹推进商品市场“五化”改造、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深化消费教育引导,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和群众诉求反馈渠道,探索消费纠纷“一键和解”和消费投诉公示机制。
(九)做优亚运服务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监管意识,巩固八大领域除险保安成果,聚焦城市侧和赛事侧两手抓,完善两侧协同机制,全力保障亚运安全,严守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底线。赛事侧坚持“五精(经)”目标和“五高”要求,协同推进重点场所亚运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重点运用“十链工作法”,确保亚运会保障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两个零发生”。城市侧优化平安建设组织协调体系,开展“护航亚运”系列行动,加强监测分析、工作评估和督促检查,健全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立足“守底线、稳秩序、保民生”,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领域,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频发高发的各类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开展“铁拳”“亮剑”“守护民生 护航经济”综合执法行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实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建设,做好增量政策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强化合规指导,开展重点企业反垄断辅导。加大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做好省、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和贯标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强化重点领域价格行为治理。聚焦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金融服务收费、公用企业价格收费,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医疗、教育、住房、二手车交易、殡葬服务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直播带货、网络视讯平台等新业态研究,大力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重规范严监督,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合理界定内部职责分工,依法厘清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全面推进清单管理制度,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强制清单、不予处罚清单以及减轻处罚清单。
(十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抽查。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完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探索制定行政许可裁量基准,逐步完善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裁量基准体系。做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重点领域处罚事项(产品质量领域)裁量基准试点研究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做好案件审核听证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以及请示答复法制审核。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科学设置评查标准,及时发布评查情况通报,强化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落实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制度。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监督活动,进一步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职机制。
(十四)增强行政复议应诉监督实效。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提高应诉应议工作能力。继续抓好行政复议应诉“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定期发布整治情况通报。及时移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材料,推动行政复议结果抄告制度落实。强化与复议局、法院的沟通协作,共建行政复议疑难问题研讨机制,着力解决复议应诉工作中突出反映的问题,有效指导基层。
(十五)落实多层面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有效预防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主动公开到位,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强化舆情监测,认真调查新闻媒体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五、抓普法广宣传,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十六)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全面落实《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3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强化普法责任意识,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
(十七)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的论述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抓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实施。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广泛学习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做好亚运服务保障、建设共富示范区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十八)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加强对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引导,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守法经营、依法维权三方共赢的法治环境。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四次。持续开展“学法考法”活动,并以“市场监管网院”“浙里干部之家-杭州频道”“公务员学习云讲堂”等为依托,推进市场监管干部学法普法常态化。加强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指导。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节日强化市场主体和社会面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
(十九)强化普法方式创新。深入推进“互联网+智慧普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广泛征集市场监管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积极参加“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优秀普法微视频评选,不断扩充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资源库。推进“以案释法”,及时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推进普法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逐步形成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领域“普法+科普”新模式,推动精准普法。多元化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打造形成具有市场监管辨识度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六、抓队伍强保障,持续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
(二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快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锻造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专业高效的法治工作队伍。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60学时。组织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活动,确保参与率100%。实施强队砺剑工程,加强执法人才梯队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开展法律适用、实案演练、案例评析、典型案例巡回演讲等执法比武活动,全面提升干部综合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制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法制力量,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组织法制干部业务培训,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能手”竞赛,评选“十佳审核能手”。
(二十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立法论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矛盾纠纷化解以及疑难问题解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公职律师队伍,加大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和培养力度,组织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开展首届全市系统“十佳公职律师”评选,激发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二十二)组织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根据总局、省局活动部署要求,结合我局法治工作实际,坚持问需于基、问计于基、问效于基,紧扣基层关切,认真谋划、扎实推进“法治下基层”活动。抓好“法治下基层”活动示范点建设工作。聚焦立法下基层、执法监督下基层、普法下基层,进一步强化基层联系机制,通过自下而上归集需求,自上而下监督指导,上下联动,充分激发全市系统活力。
(二十三)加强执法基础保障。持续推进“双百”行动,扎实推动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纵深推进全市执法办案区数字化改造提升,在市县“实时指挥”“实时会商”均实现100%贯通的基础上,延伸至有条件的市场监管所,实现全市执法办案区实时指挥、实时会商、实时监督贯通融合,案管系统、指挥系统、会商系统有效整合。规范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的管理,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