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778/2022-05668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6-09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持续深化“法治立局”战略实施,以“亚运攻坚、共富示范”为主题,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立法立规、依法监管、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全面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推动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列文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二)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普法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精髓。
(三)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顶层设计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推进落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体现到市场监管领域立法、执法、监管、普法等各项工作中。
二、精准立法立规,不断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四)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地方立法立规。根据《杭州市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的部署和要求,完成政府规章正式项目《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完成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和调研项目《杭州市预付式消费交易管理办法》调研、论证等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以我局为主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合规,出台《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网络直播营销领域行政执法指南》。
(五)持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台账,不断提升审核和审查水平。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健全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六)着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订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组织专家论证,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可行性。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法治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等制度。
三、强化法治赋能,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统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去中心化”改革,打造“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极简登记审批模式。联动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证照分离”、科技型企业“同股不同权”等改革试点。完善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制度,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构建“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一件事注销机制,建立完善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八)全面推行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部门联合“双随机”全覆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机融合,确保“双随机”跨部门监管率达到20%以上,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70%以上。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拓展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试点。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
(九)深化知识产权集成改革。制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试点示范县、保护示范区。面向中小企业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制订实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案,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推进专利代理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国家试点。严厉打击专利非正常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
(十)加强平台经济规范治理。迭代“杭州数智网监”平台功能,实施网络商品质量和网络经营行为双重监管,形成示范领先的制度规则体系。培育网络经济产业特色集群,探索盲盒经济、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创新监管改革,规范发展直播电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和流量经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整治平台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虚假仿冒等违法行为,推动平台企业不断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合规体系、实现规范发展。
(十一)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责任落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制度。严格执行增量文件审查制度,加强对“一企一策”的重点审查,以自我审查和社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审查质量水平。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做好反垄断案件委托调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依法查处对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等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加强行政执法,全力提升综合执法效应
(十二)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深入领会“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精神,进一步统筹执法资源、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快细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改革任务,明确落实方案和进度要求。强化分析研判,针对性解决监管执法协同配合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十三)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专业执法优势,深化“强队砺剑”工程,变革提升系统性作战力,着重突破新领域、破除行业潜规则,强化案件标准、自由裁量、程序流程管控,全力打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市直部门的执法标杆。推进掌上移动办案、执法办案区数字化改造,深化全省案件系统和市场监管执法在线使用,提升执法办案数字化水平。深化系统纵向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市县所三级执法集群、联动、协作体制和机制;推进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行纪、行刑协同贯通,推动构建横向多跨执法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政治导向,开展保障亚运会综合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平台经济、长江禁渔、涉企收费、教育“双减”、“西湖龙井”保护等领域执法,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安全监管,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处罚到人”。突出民生保障,持续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行业乱象治理,规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预付式消费、保健食品营销行业秩序,重拳打击“霸王条款”。突出护航发展,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加强亚运会、亚残运会特殊标志和特许商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和老字号等保护;开展“护航”“蓝天”、商业秘密保护等专项行动,保护企业品牌和核心技术。
五、强化执法监督,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五)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贯彻执行《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助企纾困举措。制定出台《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杭州市市场监管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若干规定》,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统一。
(十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落实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开展涉亚运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科学设置评查规则,强化评查后整改落实工作。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职机制,组织特邀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十七)增强行政复议应诉监督成效。严格落实《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提升应议应诉水平。加强对全市系统行政案件新发数量、案件类型、审理结果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全市系统行政案件发案量、败诉(纠错)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强化与复议机构的沟通协调,致力共建机制,继续保持行政复议作为有效层级监督手段的应用和效能的发挥。依法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六、深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浓厚氛围
(十八)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开展“法治护航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围绕保障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等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法律法规,助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开展“一季一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3·15”“4·26”“质量月”“宪法宣传月”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平台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产品质量、药械化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明确规则、划出底线。
(十九)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智慧普法”,加强以“数智”为核心特色的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不断完善融媒体普法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发普法新产品、新应用。广泛征集市场监管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积极参加“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和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视频评选,建立并不断扩充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资源库。继续推进“云普法”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增强普法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二十)积极构建市场监管“大普法”工作格局。严格对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细化并全面深入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地,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面有效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解、细化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深挖“普法+科普”的专业普法新模式,利用各直属单位现有专业领域资源,构建更为丰富的普法平台和载体。继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培育,积极申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三批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可看可听可学的普法教育基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速加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
七、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十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局党委统一谋划和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开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工作,切实将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十二)持续推进法治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推进“学法考法用法”活动,通过线上自学、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60学时。从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把整体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切实达成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加大对法制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新颁布法律法规以及法制业务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开展专业性、实务性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更为正规化、专业化的法制队伍。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和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二十三)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以及全面实施法治立局战略的相关要求,高标准推进市局法治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市直部门前列。完善并落实局党委会议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制度,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各处室、直属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