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
3月1日起,《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标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上城区局紧抓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契机,全方位立体化推广“外卖封签”使用。
一是立体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入户走访和新闻媒体宣传相结合,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印制分发《致入网餐饮商户的一封信》7000余份,制作“外卖封签”使用视频,通过中国蓝新闻、上城发布、市局抖音号等多渠道广泛发布,提升“外卖封签”知晓率,大力营造声势。
二是直播互动,共治共享。在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当日,该局联合浙江日报以直播形式展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并通过现场点单等形式真实展示辖区“外卖封签”使用现状,建立职能部门与群众的直接互动,通过点对点的沟通,以新媒体形式开展多维引导,推动共治共享。
三是集中攻坚,检查督促。科所联动,开展“外卖封签”集中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商户督促落实。2月14日以来,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210人次,检查网络订餐单位605家,发现并督促17家未落实“外卖封签”商户立即整改。
拱墅区局开出了首张针对外卖商家未安装“阳光厨房”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也是《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该局首次运用《条例》下达的第一张责改正通知书。
该局执法人员在第二阶段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检查中发现,某蛋糕店在美团、饿了么平台上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但其厨房内未安装相应数量的应当覆盖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洗消等区域的标清以上视频监控设备。消费者无法在美团、饿了么平台上实时查看该餐饮店的后厨加工情况。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7日内完成“阳光厨房”安装及并接入“浙江外卖在线平台”。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的执法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一旦发现有外卖商家未安装“阳光厨房”或未使用“外卖封签”,将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严格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余杭区局调配全局执法力量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执法行动,在执法检查中开出了全区首张违反《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罚单。
当日,余杭区局根据网络餐饮专项行动部署,联合属地镇街、第三方监管队伍及运营商等多方力量,兵分多路在辖区内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执法行动。上午9点,在检查中发现中泰街道一沿街外卖商户未按规定安装阳光厨房、未使用“食安封签”,余杭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当场对经营者做法律宣贯和指导并发放“食安封签”。后经协调运营商上门安装阳光厨房该商户仍拒绝安装、发放“食安封签”后仍不使用,经会商判定后,执法人员当即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成为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后的全区首例。
自去年7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上线“浙江外卖在线”数字化应用系统以来,余杭区局持续推进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建成网络餐饮“阳光厨房”2807家,每日商家激活使用“浙江外卖在线”1300余家,消费者可通过直播观看商家后厨实景,食品清洗、加工、制作等过程一目了然。新条例的正式实施,明确了处罚依据,有效强化了网络餐饮监管,让消费者更加能“看得清楚、点得放心、吃得安心”。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余杭区局执法人员也向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户普及新规,发放通用版“食安封签”,引导外卖封签规范使用,以柔性执法的方式提醒商家合法合规经营。截至当日15时,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05家,责令改正54家,查处案件42起。
据悉,该项执法行动将持续一个月,下一步,余杭区局将继续加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相关规定宣传力度,并按照“整治一批、处罚一批、公示一批”的要求开展集中治理,对辖区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闭环处置,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切实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富阳区局对辖区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网络订餐阳光厨房建设、外卖封签使用、“浙江外卖在线”激活应用、限塑令执行及制止餐饮浪费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经查,杭州富阳娇亮餐饮有限公司因在外卖封口处未使用外卖封签,被富阳局东洲所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责令限期改正,并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为推进条例落地实施,自2月份以来,富阳局通过广泛宣传条例规定、做好政策咨询指导、时时督促落实法定义务、细化优化服务方式等多举措,推动条例落地实施,落实外卖商家阳光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自去年9月颁布后,即陆续通过组建微信工作群、发放告知书、致入网餐饮商户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在摸清辖区外卖商家底数的同时,广泛告知外卖商家的法定义务、规范要求及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安装好阳光厨房,使用外卖封签,激活应用“浙江外卖在线”等。经初步统计,富阳区有外卖商家2334家,告知书和一封信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经常指导督促。将所有外卖商家按片区划分,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实时跟进工作进度;联系电信、移动等运营商,做好阳光厨房安装等对接工作,确保顺利推进;每日在线发布指导、督促类信息,讲清不装“阳光厨房”、不用“外卖封签”的法律后果,营造争先恐后氛围。目前,富阳已安装阳光厨房879家。
三是完善配套服务。对小部分外卖商户封签使用量很小或印制新封签时间紧张等情况,将富阳局印制好的封签提供给其暂时使用,并示范使用规范;对部分视频异常的,及时通知商家做好处置,确保视频正常使用;一对一指导商家激活应用“浙江外卖在线”,每日填报相关信息。目前,“浙江外卖在线”已激活1414余家。
临安区局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打响“外卖在线”攻坚战。
一是打出攻坚“信号枪”。利用春节假期,持续开展外卖商家主体底数排摸,先做“减法”,对外卖商家主体数进一步清理,及时将存在停业或转让等情况的餐饮单位进行列异处理,确保外卖在线主体信息准确率,目前已清理非网络餐饮单位340家。再做“加法”,梳理未安装“阳光厨房”外卖商家清单,网格到人,以比促效,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提升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外卖封签覆盖率。
二是签署责任“军令状”。约谈美团、饿了么两大订餐平台、骑手代表以及销量较大的外卖商户,平台、商户和骑手三方各自签署承诺书,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外卖商户规范建设阳光厨房保持日常在线,规范使用外卖封签,平台和骑手做好监督,进一步加强网络配送食品安全。
三是画好食安“同心圆”。通过微信公众号、餐饮微信群和电台广播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相关内容,明确“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使用要求及处罚依据,引导外卖商户自觉遵守并落实相关规定,并积极鼓励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同时,执法人员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未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户,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