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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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现将我局专项治理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治理项目

1、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隐患;

2、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

3、保健食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深入排摸阶段(2021年5月底前)。通过梳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等方式查找市场行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逐项制定详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

)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10月)。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重点领域的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迅速形成对行业不正之风的压倒性态势,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施闭环管理。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统筹推进解决。

)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1月)。总结提炼整治行动的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及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举措

(一)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隐患整治。

1.规范行业秩序。督促平台在杭州市范围设立分公司,做好网络订餐平台备案工作;

2.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把商铺准入关,杜绝无证无照、套证、假冒等现象。

3.开展净网行动。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平台违规商铺抓取,及时下,并开展线下核查整治。

4.推广食安封签。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杭州知名连锁企业率先使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创建阳光厨房。鼓励商家将阳光厨房接入平台或通过浙食链扫码观后厨,新建500家。

(二)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

1.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

2.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医保等部门信用联动监管,对违规药店取消市平安药店评选资格;协助核查新申请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对有行政处罚的药店,在申请医保资格时实行一票否决。

3.加强执业药师管理。继续实施执业药师备案登记制度,根据履职能力进行等级划分,将药学服务作为零售药店日常信用等级评定依据。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执业药师进行动态监管,解决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难点问题。

(三)保健食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1.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生产领域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和经营环节夸大宣传、声称疗效、违法营销等突出问题。探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和“特殊食品风险智控场景”的应用,加大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宣传。

2.加强广告监测。开展对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介等广告从业主体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

3.强化网络监管。落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入驻平台商家的资格审核,依托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加大保健食品网络销售监测力度。

4.加大案件查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从严处罚,打团伙、摧网络,重点查办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投诉

这项工作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于所举报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凭空捏造、制造虚假信息举报。

举报投诉电话:0571-86439927(工作时间),也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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