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建党百年专项行动,近期,萧山局联合省、市特检院气瓶专家,对全区12家单位19个气瓶充装站点开展了2020年度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年度检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重点检查充装单位许可资格、作业人员持证、质量安全管理、设备条件、充装气瓶要求、信息化建设、充装和卸夜管理等方面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询问了解、实地检查、资料查阅、数据核查等形式对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气瓶充装站基本能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充装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但在检查过程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绝大多数单位《质保手册》未按TSG 23-2021的要求及时修订;二是个别单位的人员任命不符合TSG 07-2019的相关要求;三是个别单位信息化追溯系统仍在建设中,未完成验收;四是个别单位的卸液管紧急切断生效或漏油等现象;五是个别单位的合格标签和警示标签不符合TSG 23-2021的要求;六是个别单位事故应急演练记录中缺少方案、培训、总结和演练现场照片。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及时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充装单位限期整改。下一步还将对问题较突出的气体充装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此次年度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了各气瓶充装单位主体责任,检查组督促各气瓶充装单位结合新《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的管理要求,抓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