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树兰(杭州)医院有限公司信息修复确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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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树兰(杭州)医院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杭市监罚(2019)3004号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经审查,该企业在行政处罚后,于2019年6月3日已缴纳罚没款。针对违规收费行为,开展了自查自纠,在后续的医疗活动中未发现此类问题。企业不良信息产生至今已满1年以上且未发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现企业作出信用承诺,提交了中国非医疗机构协会《关于通报表扬授鄂医疗队和新冠肺炎等定点收治医院的通知》以及树兰基金会资助等参与公益的相关材料,符合《浙江省公共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

现按照规定,对树兰(杭州)医院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杭市监罚(2019)3004号因不正当价格拟信用修复确认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龚雄文,联系电话:0571——86439908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905室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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