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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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浏览次数:()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对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要求,及时对原有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重新梳理,设立健全信息栏目目录,确保“应设必设”。紧密结合机构改革要求,优化调整了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根据新组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设立契合实际、别具特色的目录体系,做到“能设尽设”,充分展现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平台的职能特色。重点建设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民生信息栏目,并互联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扩大公开效应。

(二)充分采集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将重新设立的政务公开平台栏目一一分解落实到责任处室,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局机关处室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处室按照栏目设置把相关信息纳入发布公开范围,首先确保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十五项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以及省、市政府部署要求的公开内容“应纳必纳”。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原工商、食药、质监、物价稽查、知识产权、商务执法等各领域的监管信息、工作信息、警示信息等各类信息,纳入发布范围,做到“能纳尽纳”,以制度化保障政务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并尽可能的丰富、充分。尤其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和“中国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并按要求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并积极运用图解进行解读,确保“有政策必有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

(三)尽力服务信息公开需求。整合统一了将原市场监管、质监、知识产权、物价稽查、商务执法等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的接收、拟办、办理、答复等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妥善、高效、依法办理。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办结答复96件,转下年度办理5件,并按规定应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充分公开、主动公开。在此基础上,充分重视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对按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整理提供,做到“能公尽公”,做好便民服务,并按季度予以统计并及时公开。同时积极依法处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领域的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主办并参与新闻发布会11场,向媒体发放新闻通稿198篇,市局各处室接受媒体记者采访43次,开展了2次网络互动和2次网络直播,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报道1500余篇,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今年共完成舆情日报97期,专报12期。对监测到舆情进行分析评估,先后以舆情提示或交办处置舆情109次,没有因舆情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突发舆情事件。同时,充分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用,微博分别达到1058条和2200余条,其中阅读量达到5000以上的有70条;市局微信、微博粉丝达到54万左右,其中微信粉丝44.2万以上。及时主动公开了民生实事项目、职能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9件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16件的办理答复情况等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市局机关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处室落实责任,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件规范高效办理等工作。同时开展月度、年度工作督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促各处室补齐短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增56

293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344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5

61

行政强制

11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0

53569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2

0

0

0

0

1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0

0

0

0

0

0

1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2

0

0

0

0

0

1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2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96

2

0

0

0

0

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的标准和要求掌握还不够全面、精准。二是政务公开的责任落实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研究,积极主动地跟踪收集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汇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各条线下达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规范、要求,在制度保障上做好事前落实基本功。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继续加大市局机关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工作的权重,落实各处室责任,增强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落实各处室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打造一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要求,包括内容范围、时效要求、格式规范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办理要求,包括流程时效、法律规定、答复规范、法制审查等;明确整改补漏应急要求,确保应急任务高效扎实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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