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6日 浏览次数:()
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放心粮油”创建活动的通知》(杭粮[2019]237号)要求,结合“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和粮食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按照“先培育、后评价”的原则,在各区县评价认定的基础上,市级验收组对参加市级示范创建的企业(门店)进行了现场复核验收,并对通过验收的企业(门店)按照“分类、分档”原则拟定了评价等级。现将评价结果在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85257707、86438419。
杭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