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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浏览次数:()
(2020年6月)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6月强制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等四大类共计1304台(件)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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