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食安委,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20年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0年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主线,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夯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督促区、县(市)以及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制定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坚持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综合考评内容。推动将食品安全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领导干部培训教育课程,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安排等。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加强前瞻性和政策性研究,并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12月1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食安委]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参照国务院、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置,及时调整优化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细化成员单位内部责任分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深入推进镇街食安办星级评价,推广“掌上基层”APP应用,对全市食品安全网格员、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化检查员制度,加快实现装备配备、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食安委]
(三)优化社会共治格局。加强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协会建设运行和作用发挥,深入推进“四个你我”(“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等群众性监督活动。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和违法曝光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常态化科普教育。[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食安委]
二、创新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深化食品领域“互联网+监管”,高标准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推广任务。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的建设进度与实际运行,推进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探索食用农产品安全新型监管模式。充分运用杭州推进“城市大脑”建设的独特优势,加快推进“食安慧眼”系统运用,督促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各类学校、12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医院食堂等实现全覆盖,实现从普通“阳光厨房”到视频“阳光厨房”再到智能“阳光厨房”的三级跳升级。加快上城湖滨商圈、下城新天地、西湖青芝坞餐饮智慧场景运用和余杭“融食安”系统等成功经验向全市普及推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钱江海关,各区、县(市)食安委]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健全“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与重点监督检查并重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以“三查”(体系检查、双随机抽查和技能核查)为主的监督检查体系,切实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加快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巩固提升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及小餐饮整治和网络订餐净网行动,与饿了么、美团两大平台协作,逐步推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探索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监管模式。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编码及标识载体地方标准。落实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钱江海关,各区、县(市)食安委]
(三)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服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落实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管理规范。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加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企业标准备案,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规范特色食品产业,引导食品小作坊加快改造提升。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结合“浙江制造”重点工作,加大对食品企业的前端帮扶和指导力度,选择3~5个具有杭州特色的食品生产行业,推动其代表性企业加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工艺研究,开发出质量安全优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并完成“浙江制造”标准的制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钱江海关,各区、县(市)食安委]
三、防控风险,坚守食品安全治理底线
(一)强化抽检监测。开展食品抽检监测质量提升行动,试点“抽”“检”分离改革,按每千人5.5批次的标准(含风险监测每千人1批次),2020年全市计划安排监督抽检441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20430批次),市本级承担14350批次,各辖区承担29750批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砖茶和农贸市场散装酱腌菜等风险较高食品的靶向性抽检。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坚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上报率、核查处置完成率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均要达到100%。配合完成省级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食品(10大类)合格率达99.5%以上。高标准完成风险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病例及病原学监测工作质量,市、县两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分别达到100%、90%,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全市食品抽检监测结果应用,消除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食安委]
(二)实施民生保障。深化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督查和绩效考核,着力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高标准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中,涉及我市承担的任务。瞄准民生关切,高质量实施2020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城乡放心农贸市场52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80家、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33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食安委]
(三)规范应急处置。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修订《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舆情监测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引导媒体科学、客观、有序监督,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积极筹划、有序启动亚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食安委]
四、提升实效,开展六个方面专项行动
(一)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以“双安双创”(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总载体和主抓手,把创建标准转化为日常监管工作内容。继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力争通过省级验收、命名。积极推动临安区参加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做好动态跟踪督查评价,推进创建工作长效常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食安委]
(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领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长效化机制。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网络、微商、现场营销等形式的监督举报和维权服务。结合互联网广告治理专项行动,将保健食品作为重点领域加强广告监测的频次频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市)食安委]
(三)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加强绿色防控技术运用,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向绿色食品的转化,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020年争取全市新增绿色食品40个、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绿色农产品占比达到56%,全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严格管控食用农产品输入性风险,探索建立杭州优质农产品标准,试点农批市场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食安委]
(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改善就餐环境卫生。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扩大“阳光厨房”覆盖面,力争年底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视频“阳光厨房”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开通“网上阳光厨房”的网络订餐单位500家,线上证照公示率达到98%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县(市)食安委]
(五)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学校“阳光厨房”和智慧餐饮信息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学校“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普及,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稳定在90%以上。深化相关职业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类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食安委]
(六)实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打严治专项行动。开展“昆仑2020”行动,继续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探索研究统一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法律条文理解、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的认识,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力度,进一步落实食品违法行政拘留、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处罚到人”要求,从严把握缓刑、免刑适用标准,充分发挥禁止令的作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食品领域违法成本,不断增强公益保护效果。开展重大案件即时立功嘉奖,奖励打击犯罪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食品走私,防止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食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