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
一、办理部门
锅炉检验所(国家工业锅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办理职责
用户申请检验的工业锅炉(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电站锅炉。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四、办理范围
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的安装(修理、改造)。
五、办理条件
(一)申请检验时,需要的资料:
1、安装(修理、改造)监督检验申请单;
2、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
3、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4、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产品监督检验证书(仅整组装锅炉需提供);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散装锅炉安装,及锅炉修理、改造需提供);
6、施工进度计划表。
(二)锅炉安装监检前需要的技术资料:
1、锅炉出厂资料,包括锅炉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监检证书、锅炉总图;
2、移装锅炉,还应提供由移出地检验机构提供的锅炉检验报告;进口锅炉应提供进口锅炉安全性能检验证书;
3、施工图纸及工艺文件;
4、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5、锅炉水处理方案及水处理设备的出厂技术资料;
6、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六、办理程序
(一)告知
安装单位到浙江特种设备在线(https://tsgz.zjamr.zj.gov.cn)办理告知手续。
(二)预约监督检验
申请单位应在告知后施工前与锅炉检验所预约检验。
(三)安装过程监督检验
在各安装阶段,安装单位应按照第五条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后,联系我院检验人员到施工现场监检确认,合格后才能继续下一阶段安装工作。
(四)总体验收
锅炉安装工程完成后,安装单位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后,由检验人员进行总体验收。
(五)检验收费和报告领取
总体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把竣工资料交给检验人员,十个工作日(散装锅炉三十个工作日)后,可到本院一楼业务大厅缴纳检验费或者网上汇款。
发票申请途径:1、访问检验客户服务平台(https://kf2.hsei.org),凭使用单位准确名称+收费通知单号申请开票;2、请报检人登录报检平台https://kf2.hsei.org ,点击检验申请,进入首页通道选择发票申请,填写信息;3、进入微信报检程序---收费通知单里面选择一个要开票的收费单点击“申请开票”或者“修改开票”,待我院财务人员核对费用无误后会尽快开票。
电子报告领取:确认收费后,检验申请人可登录检验客户服务平台https://kf2.hsei.org下载,电子检验报告下载信息将在每日 17:00 时以短信/微信形式发送至检验申请人手 机。
合格标志的领取:登录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平台(https://tsgz.zjamr.zj.gov.cn/)获取使用登记证和使用标志。
七、办理期限
对满足条件的十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验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检验报告。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4〕165号)。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2:30—16:30
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滨文路32号
锅炉检验所(国家工业锅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571-81391334(锅炉检验)
报告发放咨询:滨文院区81391406 88067301
收费咨询: 81391482。
网上报检:http://kf2.hsei.org
微信公众号报检:关注“杭州特检”——网上报检
十一、检验质量监督与投诉
监督部门:质量管理部
投诉电话:81391289
十二、服务态度及行风建设监督与投诉
监督部门:院办公室投诉电话:8139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