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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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

 

一、办理部门

容器管道检验一所、容器管道检验二所。

二、办理职责

依法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四、办理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压力容器。

五、办理条件

(一)预约检验时,需要的资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申请单

(二)检验前需要的技术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检证书或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3、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的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

4、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5、检验资料,历次检验报告、记录和有关资料;

6、有关维修或改造的文件资料;

7、使用登记证等;

8、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资格证;

9、移装的压力容器,应提供由移出地特种设备检测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三)全面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做如下准备工作:

1、影响内外表面检验的附件或其它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2、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3、检验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4、所有外部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5、检验前,必须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6、如需现场射线探伤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7、必须将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8、具有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在使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作出具体规定。

9、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注意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10、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11、能够转动的或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锁住开关,固定牢靠。

12、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部位,应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题,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进行打磨,露出金属光泽。

13、检验用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24V。

14、检验人员进入容器内部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四)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做如下准备工作:

1、清除受压部件表面的灰尘和污物,对需要重点进行检查的部位还应拆除附件和保温层,以利于观察。

2、对不参加水压试验的连通部件(如容器范围以外的管路、安全阀等)应采取可靠的隔断措施。

3、加压前,参加试验的各个部件内部应充满水,不得残留气体。

4、压力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坚固妥当。压力表应符合有关要求。

5、压力试验场地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压力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气压试验时,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督。

6、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时,安全附件应安装齐全。

六、办理程序

(一)预约检验

使用单位在检验有效期终止前一个月登录检验客户服务平台https://kf2.hsei.org预约检验,预约现场检验日期,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传真预约检验。对之前未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压力容器,检验前应持相关资料到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二)检验前准备

使用单位分别按第三条有关条款,切实做好压力容器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其中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应提前校验合格。

(三)现场检验

在确定的检验日期,检验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

(四)补充检验项目

检验人员在现场检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确定补充检验项目,做补充检验。

(五)检验收费和报告领取

检验人员现场检验完毕,根据检验项目按标准核算检验费,出具检验收费通知书。

全部检验项目完毕使用单位收到收费通知书后,到本院一楼业务大厅缴纳检验费或网上汇款。

发票申请途径:1、访问检验客户服务平台(https://kf2.hsei.org),凭使用单位准确名称+收费通知单号申请开票;2、请报检人登录报检平台https://kf2.hsei.org ,点击检验申请,进入首页通道选择发票申请,填写信息;3、进入微信报检程序---收费通知单里面选择一个要开票的收费单点击“申请开票”或者“修改开票”,待我院财务人员核对费用无误后会尽快开票。

电子报告领取:确认收费后,检验申请人可登录检验客户服务平台https://kf2.hsei.org下载,电子检验报告下载信息将在每日 17:00 时以短信/微信形式发送至检验申请人手机。

七、办理期限

对满足条件的十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验完成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检验报告。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4〕165号)。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2:30—16:30

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滨文路32号      邮政编码:310051

容器管道检验一所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除产品制造监检外),服务片区一:西湖区、西湖风景区、上城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临安区、富阳区、桐庐、淳安、建德,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定期检验。0571-85174138  0571-81391313

 

容器管道检验二所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除产品制造监检外),服务片区二: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

0571-81391259 

报告发放咨询: 81391406, 88067301;

收费咨询: 81391482,。

网上报检:https://kf2.hsei.org

微信公众号报检:关注“杭州特检”——网上报检

十一、检验质量监督与投诉

监督部门:质量管理部

投诉电话:81391289

十二、服务态度及行风建设监督与投诉

监督部门:院办公室

投诉电话:8139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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