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业务指南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

一、办理部门

电梯检验一所、电梯检验二所。

二、办理职责

依法对改造、重大修理电梯进行监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四、办理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在用的各类电梯,包括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液压电梯及杂物电梯等。

五、办理条件

(一)  预约检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电梯检验申请受理单;

2、 已在网上办理过施工告知;

3、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电梯的使用登记证;

4、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方案。

(二)  现场检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做好配合:

1、 加装或者更换的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证书;

2、 加装或者更换的限速器、渐进式安全钳、破裂阀的调试证书;

3、 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补充件);

4、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自检报告;

5、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

6、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7、 改造、重大维修项目清单;

8、 应有资质人员来配合检验;

9、 根据检验规则要求配备砝码(必要时);

10、特殊情况下需要的技术文件。

六、办理程序

1、预约到现场时间

申请单位根据第五条(一)的要求先在 【浙江特种设备在线】( http://tsgz.zjamr.zj.gov.cn/ )进行施工告知,再由我院确定项目监检负责人。

2、检验前准备

使用单位分别按第五条有关条款,切实做好电梯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现场检验

(1) 在约定的日期,检验人员到现场根据检验规则要求对检验条件及检验准备工作进行确认,符合后进行检验;

(2  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发现不满足检验条件及发现影响人身安全等问题,中止检验并现场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需要重新检验的重复第六条前3个步骤。

4、检验收费和报告领取

全部检验项目完毕,使用单位收到交费通知后,可到本院一楼业务大厅缴纳检验费或者网上汇款。

发票申请途径:1、访问检验客户服务平台(https://kf2.hsei.org),凭使用单位准确名称+收费通知单号申请开票;2、请报检人登录报检平台https://kf2.hsei.org ,点击检验申请,进入首页通道选择发票申请,填写信息;3、进入微信报检程序---收费通知单里面选择一个要开票的收费单点击“申请开票”或者“修改开票”,待我院财务人员核对费用无误后会尽快开票。

电子报告领取:确认收费后,检验申请人可登录检验客户服务平台https://kf2.hsei.org下载,电子检验报告下载信息将在每日 17:00 时以短信/微信形式发送至检验申请人手机。

合格标志的领取:登录浙江省特种设备在线平台(https://tsgz.zjamr.zj.gov.cn/)获取使用登记证和使用标志。

七、办理期限

对满足条件的十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检验,检验报告在形成检验结论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电梯等升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1〕249号)。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2:30—16:30

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滨文路32号

报告发放咨询: 88067301,81391406;

收费咨询: 81391482。

电梯检验一所(负责西湖区、拱墅区、西湖风景区、余杭区、临平区、临安区、淳安、建德): 0571-81391448、0571-81391450;

电梯检验二所(负责上城区、滨江区、萧山区、钱塘区、富阳区、桐庐):81391408;

网上报检:http://kf2.hsei.org

微信公众号报检:关注“杭州特检”——网上报检

十一、检验质量监督与投拆

监督部门:质量管理部

投诉电话:81391289

十二、服务态度及行风建设监督与投诉

监督部门:院办公室

投诉电话:81391484。


关闭打印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