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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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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22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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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2016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省食药局的决策部署,凝聚共识,奋力作为,完成任务,创新工作,努力提高系统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现将2016年度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法立规取得新成绩

(一)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政府规章。草拟的《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于经第63次市长常务会议通过,8月1日施行,力求鼓励公众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该《办法》补原有法规规章打击重点不突出,奖励范围、标准、程序、资金监管等不统一和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短板,区别一般违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仅针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举报予以奖励;改变按货值比例奖励为按罚没款比例奖励,并大幅度提高最高奖励额度从5%至8%,且特殊奖励可以突破30万至50万;解决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和判决时限较长的弊病,增加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处理的先行一次性奖励;提高刑事案件最低奖励额为1万元。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释法提升公众参与度;完成《<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内部流程规制。

(二)出台G20系列整治严打行动方案。制发《关于开展“亮剑保峰会”系列整治严打行动的通知》,于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亮剑保峰会”系列整治严打行动。行动以“诚信经营树形象、放心消费迎峰会”为主题,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三小”(小餐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食品店)整治、不合格食品严打、消费维权严打和网络违法经营“一整治三严打”,严厉查处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区域和场所的违法大要案,有力震慑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了G20杭州峰会的顺利召开,助力省委书记夏宝龙提出“四个满意”目标的实现。

(三)开展政府规章后评估和网络地方性法规调研。出台《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后评估及<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杭州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要求。召集相关行政部门、本系统执法人员以及行政相对人、专家,召开立法后评估和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赴上海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和上海市工商局交流,开展立法后评估调研,以实施绩效、合法性与最佳性评估、存在的盲点与问题、立法技术评估、修改完善或者升格的对策建议为内容,对实施满一年的两个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以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内容,对2016年杭州市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以期为我市网络交易提供更好的制度环境,以及进一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同时,根据2015年11月张建庭副市长来我局调研的要求,申报《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条例》为市人大2018年正式项目。

(四)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上报《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及试行办法,扩大杭州市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拟定《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制发《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委托区、县(市)局开展股份有限公司(内资非上市)登记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大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促进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

二、规范执法行为取得新成果

(一)完善自由裁量基准。根据上位法修订和新情况发生,新定、修订、废止自由裁量基准,构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控制规范体系,实行透明执法。制发《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及20 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对2005 年以来制定并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34个行政处罚细化规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7个;保留13 个并重新发布;修改合并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及7 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印发,并于施行;对予以修改的违反广告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细化规定(标准),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相关配套规章,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另行发布;对商标侵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按照省工商局的规定执行。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行政处罚量罚标准(内部试行)》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定》,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设定裁量基准。代省工商局起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已发布实施。

(二)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出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在作出重大疑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件前,规定可通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由相关专家从合法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各种负面影响及风险分析、其他必要的相关因素等方面进行咨询论证,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和合理性。针对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特别是舆论关注的方林富炒货行政复议案,召开省高院、省工商、浙大行政法教授、法律顾问等参加的专家咨询论证会,论证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行为的《广告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衔接,讨论上述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将专家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建议作为作出重大疑难案件的重要依据。

(三)编印行政执法规范合集。编印行政执法制度汇编系列手册《行政执法综合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和《行政处罚程序规范》,适应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需要。《行政执法综合规范》主要收集常用的综合类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犯罪案件移送等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收录总局规章、省市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执法办案文书,特别对文书编写了使用说明和使用范例。《行政处罚裁量规范》收录省市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和裁量基准,省级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市局规定执行。

(四)开展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全系统执法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到期换证109人;参加省工商局执法证考试,全系统新申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52人。组织市局17人参加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市局代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了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军转干部以及原先从未领取过执法证并未参加过专业知识考试的人员共130人参加培训和考试,着重培训和考察执法人员对市场监管职能、基本程序规范和重点领域执法知识的掌握,参考人员100%通过,为下一步参加全市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奠定了基础。现正对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开展清理工作。

(五)梳理食品安全内部职能交叉边界。出台《市局机关有关食品安全内部机构监管交叉及职责清单》,对涉及食品安全职能的牵头部门、交叉领域交叉内容、责任处室、交叉处室进行了梳理,以明确职能边界,防止内部扯皮和推诿,切实落实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职能。

三、行政监督取得新进展

(一)行政复议数量破千。针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严峻形势,召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应对复议工作新常态,打好阶段性攻坚战;制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系统2015年行政复议工作分析》,对2015年系统复议案件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复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以期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指挥棒”作用。2016年行政复议案件井喷式增长,截止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001件,同比增长222%,是去年全年的3倍,日新收复议件数甚至高达77件。全系统新发生被政府复议案件107件,同比增长114%。全系统新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2件,同比增加89 %。市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3次。

(二)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做到“应纳尽纳”、“应放尽放”、“应接尽接”。因法律法规调整,对省市县三级目录库(工商)进行了较大调整。三次对照省市县三级目录库进行逐条比对、调整到位,共删除权力事项47项(其中行政处罚44项、其他权力事项3项),修改权力事项60项,新增权力事项 167项(其中行政处罚149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13项),并向社会公示。截止11月28日,我局共有权力事项807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623项、行政强制3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权力事项125项 。不存在权力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的情况。

(三)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参加省局、市法制办案件质量评查,省工商局案件质量评查杭州第一。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和食药行政许可案卷质量集中评查,抽取了市局稽查支队、注册审批处及各区县局(分局)—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强制)案卷各3件、食药行政许可案卷各2件,抽查案卷总数为85件。评查员由系统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及案件稽查和行政审批业务骨干组成;评查采用交叉互评方式,每个案卷经过两家单位的评查员评查,市局法规处在评查员评查基础上进行了复核、统计和分析;制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四)文件管理日趋严谨。出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发布、备案等工作,提高制订质量和效率,保证合法性。清理以前由市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确保执法依据的合法有效。经清理,我局共有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继续有效14件,予以废止8件,部分修改5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

(五)评议考核突出重点。制发《2016年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区县(市)局绩效考评细则》,列“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为考核大项,整合法规线、稽查线、网监线考核任务,突出案件数量、质量和执行力。制发《2016年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区县(市)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规定了“普法教育”等七大考核指标。制发《省政府考核评价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涉我局任务分解表》,将任务分解落实,保障考核到位。

四、普法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一)及时总结“六五”普法经验。按时完成“六五”普法工作报告,顺利通过“六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市局法规处被评为杭州市“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积极组织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人物层层发掘、推荐申报,凝聚和弘扬行政执法正能量,我局法规处魏均新同志已列入十五人候选名单。

(二)编制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对国家、省业务主管部门和杭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收集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编制出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了“七五”普法工作。

(三)扎实推进重点普法工作。制定年度工作具体措施,推进“小微企业送政策、树典型、广宣传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普法服务重点工作,开展走访摸排、巡回培训、送法上门等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组织参加“宪法宣传浙江行”活动,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积极开展“3.15”主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增强消费者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积极组织学法用法活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完成党委中心组和伤、公务员年度集中学法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两准则两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贯彻。组织完成“‘护航G20普法在行动’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和“学党章、知党史、守党纪”学习测试。组织征订“法律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丛书”、“七五”普法全国统编读本等学习资料,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深入地宣传市场监管各项法律法规。

依法行政工作是我局的重点工作,也是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需要长期贯彻落实。今后,我局将在上级机关的领导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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