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11-01 |
关于对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28号建议的回复
关于对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28号建议的回复
贺晓卿代表:
您在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无(证)照“小餐饮”经营行为执法监管过程中考虑增强行政强制措施有效性的建议》已收悉。首先向您对无证无照餐饮治理问题的关注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我局收到建议后,局党委非常重视,对建议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经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当前“小餐饮”查取的困难
无证无照小餐饮整治难以解决的困难,除您提到的执法没有强制措施外,还有一些原因是:
1、查处取缔难。无证无照小餐饮经营的特点表现为小规模、条件简易、隐蔽、经营场所多选取偏僻地带或自建房屋,不挂招牌、不贴标示,多采取以家庭式、作坊式经营。我们在实际整治查取时经常会遇到经营者动辄关门大吉,逃避监管。另外经营者绝大部分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外来务工人员,还有部分是少数民族,要查处取缔直接影响到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加之法律观念淡薄,容易引发经营者采取过激行为,经常遇到暴力抗法的情况,上述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查处整治的难度。
2、长效治理难。一是目前商住楼、居民区餐饮用房的规划缺失与群众餐饮需求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这种先天不足的问题,导致无证无照小餐饮屡禁不止。二是为解决无证无照小餐饮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建议餐饮业主加装设备,但加装减污减排的设备价格不菲,对于小本生意的餐饮业主来说压力过大,无法承受,而且排油排烟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投诉问题难以解决。三是对无照经营的治理受制于执法手段的匮乏。《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只有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才可以对其予以没收。在实践中其实无物可以没收,也无款可罚,没有更强烈的手段,导致执法成本高,但收到的成效差。
3、解决反复难。杭州市于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6月组织了对固定无证无照餐饮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处于长效整治状态。从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具有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存在着从业人员变化的随机性、餐饮场所变化的流动性、整治职能部门职能交叉不协调性,整治工作手段的无强制性等特点,使当前整治工作缺乏有效方法,想规范发照,受到当前各种规定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发,想查处取缔又受到暴力抗法和部分群众异议等各种人为因素的制约,而且在查处规范后,该餐饮场所又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可能又被房东出租给新的业主开办餐饮场所,因此,无证无照餐饮场所出现查处一批,又新开一批,处于循环反复的状态,导致整治工作没完没了。
二、查取“小餐饮”工作的几点计划
为进一步有效治理我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无证无照长效治理机制,市治无办已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希望通过修改《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97号)文件,把以下几点措施变成文件内容加以落实。
1、源头规范。一是推动规划部门合理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及商铺,按一定的比例设置专用烟道,便于今后开设合法的餐饮店或开辟“小餐饮”生存空间,这是解决后续新开的楼盘中的无证无照餐饮店的最好办法;二是对已在住宅楼下开办的无证无照餐饮场所,规划部门应允许其改造提升,通过加装烟道等方法解决油烟扰民问题。三是建议市政府修改和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2、改造提升。对现有的无证无照餐饮场所,查取不了,可以改造提升,加装排油烟设备,使油烟不扰民,所以建议环保部门尽快出台餐饮服务行业油烟噪音污染具体处理的方案,着力解决噪音污染投诉问题;此项工作需由属地政府牵头,解决改造经费问题,并协调环保部门、街道等帮助经营户改造提升,通过添置净化设备,降低油烟噪声。
3、系统规划。对各街道、社区范围内可开设餐饮店的场所进行一次清查,系统规划餐饮网点,对辖区内可用于开设餐饮店的经营用房,根据所在地社区的意见,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餐饮店引导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场所开设。同时,设立社区食堂,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就近解决餐饮需求。
4、综合治理。固定无证无照经营场所查处我们建议借鉴福建省出台的无证无照餐饮场所查处办法,把相关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电信等公共服务单位也纳入列治理工作中来,对不愿意改造提升或改造提升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场所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综合手段,迫其关门停止,促进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油烟噪音污染严重,整改态度消极,投诉处理无法到位、久拖不决、陷入僵局等情况,运用法律手段,由属地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查处。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联系人:孙鲁洪 联系电话:86439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