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89778/2017-05022
发布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公开形式: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时间: 2017-11-23

关于市场监管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浏览次数:()

根据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杭审责调报〔2017〕16号)中指出的7方面17个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议对问题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进行研究。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针对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举措,紧扣时间节点,抓好问题整改,并落实长效机制。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一)关于省市县管理层级尚未统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持续加大基层减负力度,针对《报告》指出的会议培训交叉、多重考核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杭市管党〔2017〕8号),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等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对各业务条线组织的会议培训等实行月度预审制度,由各处室在报送月度工作计划时一并报送会议培训安排,对内容、参会人员相近的活动予以整合,减少基层来回奔波。同时,在对各区县局的年度考核中,突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细化落实,进一步压缩基础性工作的考核比重,今年对区县(市)局的考核,综合工作与基础保障工作考核比重已压缩至全局工作的10%。今后我局也将继续与市质监局加强沟通,按照统一标准、联评联考要求,逐步统一全市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另一方面,也借助领导视察、调研的机会,积极向上级呼吁重视解决目前“下合上不合”制度涉及带来的体制不顺、制度不一、多头指挥等实际问题,以提升行政效能。
       (二)食药商事管理尺度不够一致。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推进审批瘦身,坚持窗口审批标准化、材料简化、流程优化的“三化”标准,全面实施“1+N”+X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商事登记改革,首批22项多证合一事项、27项证照联办事项,删减重复提交材料256份,给审批穿上“紧身衣”。并坚持审慎包容原则,合理把握对新业态扶持与监管的关系,做好产业引导工作。二是全省率先推行食品“三小”行业(小餐饮、小食杂店、小生产作坊)标准化备案承诺制改革,6月30日报请市跑改办印发《关于在食品“三小行业”市场准入中推行标准化备案承诺制的通知》(杭跑改办〔2017〕26号),将属于企业落实的主体责任、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信息共享可掌握的资料等各种要求,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后监管,真正做到简化审批、宽进严管。三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特别是食品药品行业的批后监管,6月15日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杭州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试行)》(杭市管〔2017〕106号),明确了责任法定、内容告知、自查承诺、问题报告、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并结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工作,于7月25日-8月10日,对各区县(市)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下发杭市管〔2017〕169号通报;出台《关于对实施标准化备案承诺制食品“三小行业”加强“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杭市管〔2017〕175号),明确了回访检查必须全覆盖、投诉举报必须认真处置、双随机抽查必须执行到位、信用监管必须不断加强等工作机制和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关于工商食药管理系统不够一致。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一件事”标准,运用“大数据”管理理念,通过建设“一库共享”的商事登记“一网通”系统,加强部门内部和部门间业务审批系统数据的接入归集,首批23个部门的49个整合联办事项的审批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全面取代了依靠人工前台收件、后台分流转办的物理整合工作模式,用数据跑代替窗口工作人员后台跑,实现高效审批。二是结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市县食品药品“智慧监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我局对照省局12个系统建设要求,对现有的在用业务使用系统进行了梳理,综合考虑省、市、区三级业务的连续性和统一性要求,对于行政审批等省局已建或待建系统且我局尚未开建的,将统一使用省局系统,对杭州市药品经营实施监管系统、综合移动执法系统等仍使用我局自建系统。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的沟通联系,通过数据下放、端口对接等手段,实现系统数据的共享,并统一整合至智慧市场监管“一库六平台”,推动业务管理系统的整合。
         二、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方面
       (四)工商食药质监执法规章尚未统一。整改落实情况经过前期调研、起草、专家论证、修改完善等工作,已经报请市政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301号),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程序规定》对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的案件管辖、一般程序、简易程序、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和结案、期间与送达等作了统一的要求,将有效提高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的统一性。听证数额统一为对公民处以3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
      (五)直属机构执法资格认定问题依然存在。整改落实情况:经过与市编办的沟通协调,市编办在出具证明时提供了较大协助,我局本级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认定的问题已得到了暂时解决;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向上级呼吁,协调省法制办、省编办统一意见,出台政策意见,彻底解决系统内市场监管执法主体资格障碍问题。
        三、人财物划转融合方面
      (六)职能转变“人随事转”不够彻底。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注册分局人员编制与商事制度改革后办件量的井喷式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一方面,转变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建成满足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网上办事功能的商事登记“一网通”,让企业可以在网上通过“一窗平台、一次提交、一网通办”,通过线下办向线上办的转变,既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办审批,又有效缓解了窗口压力。如,在全省率先推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整合,实现名称核准的“零上门、零等待、零材料”。截至9月25日,网上自主申报核准名称11.37万个,占申报总量的98.9%,仅此一项就减少窗口办事群众1/4以上。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了窗口人员的配备,将新提拔的一名副处级干部安排至注册审批处工作;协调增加审批窗口3个计划内用工编制,具体承担审批事项初审等工作。并加强与市编办的沟通,要求提高临聘人员待遇,稳定工作人员队伍。通过推进网上办事和加强窗口力量,事多人少的矛盾得到缓解。
      (七)两局合并资产清理确权不够到位。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安排专人对局资产进行了账务清查核对,目前已经做到了帐帐相符;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移交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资产,已经在7月理清了资产台帐,分别计入财务帐和资产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机关处室人员对局资产进行全面实物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
      (八)内部监管分段交叉情况依然存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食品抽检管理,成立抽检检测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原本分散在各相关处室的食品抽检任务,统一至食品生产处,提高食品抽检工作的统筹性,避免工作交叉。二是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正在推进的盐业体制改革,已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正在研究、起草对食品安全内部机构监管交叉及职责清单的修改完善工作,对内部食品职责等问题进行梳理、完善,减少处室职能交叉等问题。三是加强处室间的协同监管,如针对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期间运动员、工作人员可能外出就餐的实际,网监办、餐饮处、信息办、稽查支队等相关处室分工配合,部署开展了小餐饮和网络订餐“百日整治”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大学校园、大学生活动集聚区域及周边为重点,加强对无证无照餐饮和网络订餐的整治规范。对3家主要订餐平台开展行政约谈,督促下架违规店铺2300余家;实地排查无证照餐饮店3810家,规范办证2316家,责令整改521家,关停取缔1408家。四是结合干部人事调整,对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分管工作的关联性、紧密型,提高工作的协同性。
        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方面
      (九)“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不够到位。整改落实情况:1.原食药监系统权力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初审工作由市食药发展中心办理问题已纠正,经与市编办等部门协调,增加了窗口3个计划内用工编制,用于我局注册窗口具体承担原食药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初审等工作,目前3名工作人员已到岗开展工作。2.广告处的广播经营许可事项(实为广告发布登记许可事项)由该处室直接受理办理的问题也已整改。近几年,由我局广告处办理的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年均只有1至2件。为此,按照浙政发[2013]19号文件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广告发布登记许可事项由注册分局统一受理。
      (十)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仍存在一定瓶颈。整改情况:率先推出“1+N”+X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商事登记改革,通过“一件事”标准解决多头跑,通过“一网通办”解决线下跑,通过“一库共享”解决后台跑,通过“一套指南”解决盲目跑,通过“一个约束”解决长时跑,有效缓解了改革的堵点和痛点。8月7日,“网上咨询小杭系统”正式上线,通过即时性在线服务,指导企业完成网上操作,截至9月25日累计办理咨询14298次。9月1日,成功上线商事登记“一网通”,首批多证合一事项22项,证照联办事项27项,可使85%的新设企业开业经营按“一件事”标准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审批。上线以来,通过“一网通”全市共办理企业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7326户,共接收X事项联办申请319件,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今年以来全市新设企业7.5万户,同比增长25.93%,而与此同时,到窗口来办事的人数反而大幅减少,切实体现了改革成效。相关工作已得到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和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好评。后续我局将继续推出“一网通”升级版本,争取在12月1日前拓展部门备案审批事项实现N与X事项全覆盖;争取在明年上半年推出变更、注销、迁移等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商事登记“一网通”;最终实现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从商事咨询到登记结束,全流程实现网络化、电子化、智能化,力争实现全国领先,更好地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五、“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十一)部门协同监管需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报请市政府于今年8月了建立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杭政办函〔2017〕80号),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会商协调事中事后监管中因部门职责交叉而引发的履职不清、相互推诿等事宜,确定牵头履职部门、界定履职责任。二是加强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的数据归集和更新,系统内数据实施24小时内更新,系统外数据根据电子政务办推送周期更新。截至目前,平台已入库95万多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归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6066万多条,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用于评判企业信用状况的20类信息。已通过平台向各部门分别推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及“先照后证”信息91.3万条和45153条,各部门“先照后证”主动接收率达到99.16%。各部门实施联合监管列入信用提示企业8900家,列入信用警示企业8.8万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3万家,列入信用限制企业3339家。三是开发完善联动监管平台“先照后证”反馈功能,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将办证信息向我局反馈,确保“先照后证”在数据上形成闭环管理。我局已向电子政务办提出要求归集各部门的许可证信息,以便实现自动比对“先照后证”反馈率。同时下发内部明电(76)号,要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好对区级相关部门的联动监管平台账号配发、“先照后证”信息接收及办证督促等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履行“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按照国务院新公布10月1日起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推动履职部门明确监管职责边界,进一步完善协调监管机制;年底前,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工作会议,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和专题培训。
      (十二)内部协同监管需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内部各业务条线的协同监管问题,我局完善了内部日常监管平台的告知功能,通过平台将“先照后证”信息推送给企业属地所在的市场监管所,由属地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管中,督促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同时,由各业务处室牵头,加强对证照办理情况的汇总、反馈督查,加强工作的推进力度,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建设待完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机制建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上级部门公布的清单,继2016年12月底制定并公布首批清单的基础上,我局于今年6月8日公布了第二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总计实施“双随机”抽查事项28项,100%覆盖上级规定的本部门市场监管双随机执法事项。同时,根据第二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正在补充和完善市局机关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由于全省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省局制定并统一公布,我局将积极对接抽查事项动态调整情况,扎实有序推进有关工作。二是加强实施推进。分别制定了上半年和下半年度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商标、广告等业务条线均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有效提高了监管执法事项“双随机”抽查的覆盖面。三是加强联合监管。今年以来,我局企管处牵头组织了跨部门的全市房地产经营及中介企业抽查,获得了省工商局的好评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在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了全市“衢州经验”双随机综合检查的试查工作,试行开展“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目前检查工作均已完成。下一步,全市将组织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抽查企业上万家,并在检查中首次实施包含工商、食药、质监36项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的综合检查,计划于11月底完成。并积极配合市编办做好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工作联系,优化监管环境,提升监管效率。
       六、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方面
     (十四)人员兼职未清理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下发《关于市局干部兼职清理规范的通知》,组织11个社会团体自行排查,填写《干部个人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由协会负责人签名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个人在非业务主办社团兼职情况,由个人按照文件要求自行清理规范,按规定报批。
     (十五)资产混用仍存在。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我局对11家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正在加紧推进有关机关用房、车辆清理工作。
      (十六)经费管理欠规范。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加强收费问题的清理规范。由我局计财处重新梳理了省市政府和财政部门有关经费开支的最新规定和政策,召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工作会议,重申和说明各类经费使用标准和范围,落实公务支出的各项标准。
      七、业态监管方面
     (十七)网络消费尤其是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难度较大。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针对网购消费等新业态,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理念,合理把握对新业态扶持与监管的关系,做好产业引导。今年8月,报请市政府建立消费维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按照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文预审同意,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加强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目前该《意见》正在按发文要求,征求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意见。二是加强网络消费维权。依托国家工商总局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建立常态化电子商务消费维权、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机制;建立举报投诉、网络商品质量抽检的大数据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提高维权效率;强化与电商平台的协作配合,完善政企数据交换和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精准打击网络交易中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网购消费的满意度。截至9月25日,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378626件,同比增长70.19%,挽回经济损失3136.56万元;其中网购投诉举报咨询167602件,同比增长84.64%;网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0999件,同比增长63.53%。三是加强网络市场规范。组织开展“红盾网剑”等执法行动,加强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有力推动网络市场秩序规范。特别是在网络订餐监管工作上,(1)总结推广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经验,开发网络订餐网上数据自动抓取系统,通过搜索引擎可以定时抓取三大网络订餐平台相关餐饮商家注册数据和经营数据的实时比对,及时发现网络订餐平台无证无照上线、虚假地址、盗用冒用他人证照等违法行为,为精准执法提供技术支撑。(2)市局网监办、信息办、餐饮处等相关处室密切合作,多次召集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进行行政约谈,督促网络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入网餐饮店铺的资格审核,并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巡查,及时下线无证无证、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店铺。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及时下线违规餐饮店铺,并由属地餐饮监管部门开展线下排查,并对第三方订餐平台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对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分别处罚9.5万元。(3)组织开展小餐饮和网络订餐百日整治,依托街道、社区积极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无证餐饮和从事网络订餐底数。针对调查摸底情况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开展分类整治,截至9月18日,核查3大订餐平台商家信息7万余条,下架、规范商家3800余家;实地排查无证照餐饮店3810家,规范办证2316家,责令整改521家,关停取缔1408家。(4)根据浙江省“三小一摊”管理办法,结合杭州实际,制定细化了小餐饮证照联办工作指南,全面启动原餐饮服务许可证换证和小餐饮登记证办理工作,将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50平米以下的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有效促进网络订餐和小餐饮投诉量的下降和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闭打印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