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加工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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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作为采购机构,就科研项目“电针治疗仪的临床安全诊疗关键检测技术的研究”中的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加工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JY-2017-YL

2、项目名称: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加工

3、采购内容:电针治疗仪关键参数检测装置零件加工1套。详见《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和《询价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企业;

(2)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加工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获取采购文件:在本公告网页下载附件,如需纸质采购文件请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领取采购文件。

7、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10时整(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江干区九环路50号615室)。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均需加盖公章)。

8、应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2017年10月19日上午11时前;地点: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江干区九环路615室)。

9、联系方式: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联系人:陈可君;联系电话:81995009,传真81995009。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二0一七年十月九日

 

 

 

 

 

 

 

一、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一)应标人须知

1、“询价采购文件”不得自制!报送单位认真填写,所有应标价格均为人民币最终报价。

2、实施地点: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江干区九环路50号)。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按应标承诺提供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加工服务,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4、售后服务: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应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应标人应在杭州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请在应标文件中附相关资料),并配有较强设备加工开发人员,能提供快速的加工后续服务,并保证到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解决问题的时间小于48小时。

5、采购预算:本标项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24000元

6、特别提示:

(1)应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出。

(2)本次询价加工产品的“采购要求 (配置简述)”,应标人必须有明确的响应,针对采购要求如实描述是否偏离。询价采购文件所有“采购要求 (配置简述)”是采购单位提出必须满足的,若出现负偏差,可能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投标无效。

(3)采购单位拟采购“配置简述”要求以上的设备维保服务,应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采购要求;否则若出现因应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足要求,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应标人负全部责任。

(4)应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单位所有。

(5)如采购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应标人在应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采购机构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中标人须承诺免费提供。

(6)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向采购机构提出;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评审

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人数为三人(包括三人)以上单数。

2应标文件审查:

资格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应标人是否具备应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应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应标人,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评审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无效标

应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标文件将有可能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无效:

1、应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

2、应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应标人不具备应标资格的;

4、《询价采购文件》自制或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5、应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

6、经询价小组审核,应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7、应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的;

8、经询价小组审核,应标人的应标文件有串标嫌疑的;

9、应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

(四)合同及履约

合同由采购单位(合同中的甲方)与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协商签订,合同基本格式由采购机构提供,在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上公布,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供应商拟订并报送采购单位审核后签订。

(五)应标文件组成(均须加盖公章)

1、《询价采购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委托书;

4、应标方案详细说明;

5、应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二、询价采购文件

[编号HZZJY-2017-XXXX]

各有关公司: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拟采购以下服务(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加工),请你公司在2017年10月13日上午11时前以书面密封形式(加盖骑缝章)将本单所列项目报送我中心(不得拆标)。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陈可君;联系电话: 81995009,传真81995009    地址: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江干区九环路50号615室)。 邮码:310019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我公司愿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参加本次采购,如我公司中标,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合同,特此声明。

报送单位: (公章)         报送时间:2017年10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及传真:

 


 

  

      标项: 1                                                                                                  数量单位: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

加工要求

应标承诺

数量

单价

总价

质保期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加工

/

一、通用要求

1、加工过程所涉及到的元器件、材料、线路板均由中标方提供和负责。

二、技术参数

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加工按采购方的电路图和软件程序设置,调试定型后应能以下技术参数:

1、主机外壳的长、宽、高小于等于450×350×150mm,主机外壳材料:6061铝合金,表面处理喷砂,壁厚:2mm,圆角1mm;

2、内部精密检测电路板按电路设计图加工;

检测装置电箱前后面板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

3、主要计量特性指标:

3.1电压有效值幅值

测量测量范围优于:(0~25)V,准确度等级1.0级;

 3.2电流有效值测量

测量范围优于:(0~200)μA档,准确度等级优于:2.0级;

3.3设定时间测量

测量范围优于:(0~120)s。

1

1套

23000

23000

1

2018年9月

杭州

按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研究方案加工,加工过程中可能对电路板进行调整。

 

     注:本次按电针治疗仪检测装置研究方案加工技术性能指标质量能达到上表技术参数要求,均可以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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