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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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浏览次数:()

一、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新成立的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制度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加强工作考核促落实。在原有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印发2014年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杭市管〔2014〕68号),其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要求公开重点专项政府信息,得基本分10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件(次)扣1分”,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二)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政策信息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党委政府和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信息进行及时和主动公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一是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继续用好门户网站,做好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结合权力清单清理,共梳理出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大项8项、承接省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项8项,合计行政审批事项子项107项,及时在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发布政策解读性稿件77件。为配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红盾信息网“办事指南”板块的内外资企业登记递交材料规范进行了全面更新,并根据新要求打造新版“网上注册大厅”,提高审批效率,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2817家企业递交网上设立申请,有2660家通过审核,领取营业执照。按照市财政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以及“三公”经费等涉及资金动态的信息公开。二是抓好重点新闻发布工作。深化新闻发布机制,组建宣传与应急处(新闻中心),今年以来已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杭州全面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颁发首张新版营业执照仪式”等新闻发布会9次,部分重大活动还通过红盾信息网进行在线直播。三是积极拓展网络宣传平台。结合市新闻办“杭州发布”平台的建设要求,开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浪微博、新华、腾讯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目前新浪微博粉丝已达到92000余人,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消费提醒等各类信息近600条。四是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今年,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为树立新部门、新形象,我局继续加大在全国各级主要媒体上的新闻报道力度,在做好《红盾在钱塘》等合作栏目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了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都市快报等媒体的战略合作。截止12月底,各媒体单位共刊载稿件1841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刊载稿件171篇,省级媒体刊载稿件898篇,市级媒体刊载稿件772篇。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为企业做好档案查询服务。一方面,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更新杭州市工商红盾信息网、杭州企业登记公告网等查询网站的数据信息,为公众提供便捷、准确的网络查询途径;另一方面,提升现场查询的服务水平,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主动、热情地做好企业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局市本级档案室累计接待查询人员30103人次,复印企业资料557859页,受到了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33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了告知和答复工作,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1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1件。市局本级全年未发生因未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而被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以“严管”为手段,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公示曝光力度。在门户网站——杭州红盾信息网公布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等一系列案件,向社会公示企业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及依据;并积极与省工商局、食药局对接沟通,稳妥推进案件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两套系统间的公示信息自动抓取工作,并着手起草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明确具体操作细则,加快推进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增强执法威慑力。同时,加大食品药品案件曝光力度,认真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主动公开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违法企业“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药械“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名单,目前已公布74家。同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动通报机制,召开“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成效;在烘焙行业整治和网络订餐平台整治中,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所有约谈内容和要求及时主动发布。 (五)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根据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率先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滨江试点区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8月初,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布后,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处室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许可信息、动产抵押信息等行政审批信息的公示。从9月1日起提前一个月在全省率先试行2013年度内资企业年度报告工作,10月1日全面启动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报工作,通过组织对首个年报企业进行专题采访、发放年报宣传材料、做好年报软件管理和使用培训等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工作。截至12月底,已有94488家企业,61897家个体工商户完成年报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均列全省第一,所有企业年报信息已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供社会查询。 (六)加强工商信息分析服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群众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统计分析服务的工作要求,有重点有计划地推出了《2013年我市消费环境分析报告》《我市网购市场2013年度分析报告》《我市中介服务业发展中心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我市2013年度市场主体(内资、外资)发展报告》《我市2014上半年市场主体(内资、外资)发展报告》等多个分析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需求。系统各区县(市)局、分局也积极按照“月有快报、季有分析、年有报告”的要求,积极开展工商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并及时向区、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得到了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公开载体有待整合优化。受到机构改革项目建设进程的制约,目前我局刚完成原工商、食药两局OA办公系统和政务内网的整合工作,统一的市市场监管局外网建设方案仍在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的需求和意见,现阶段仍采用原杭州市工商红盾网和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个网站并行的模式,分别发布相关信息,造成信息零散和查询不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需要进一步整合优化。 (二)制度机制有待完善落实。由于部门整合、职能调整、人员变动以及国家层面改革的深化等因素的影响,容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有遗漏等情况的出现,如两局合并、职能调整后,我局不仅包括了原工商、食药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又增加了原属质监局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再加上国家食药总局对医疗器械审批有了较大调整,国务院更是接连在8月底、11月底先后发布31项及82项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信息发布、更新的及时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建立内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分工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职责,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和便民性。    (三)功能效用有待扩展提升。一方面,由于本部门与其他监管执法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部门内部不同业务管理系统间的数据存在交流不畅、标准不一等问题,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尚未出台具体操作细则等客观因素,导致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的公开尚未能实现实时的查询。如,目前工商案件可通过“工商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在该系统抽取应当公示的案件内容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但由于系统调整问题,尚未完全整合到位;而食药和质监的案件没有专门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导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展稍缓,前期存量数据的处理仍有待时日。另一方面,政务外网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发布平台,仍以政策规定、业务指南以及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对外发布为主,对于通过微博跟帖等网络渠道提交的咨询、投诉、举报等,因人手力量等因素的制约,仅以公告形式告知其转投其他受理渠道,容易造成社会需求与发布内容的脱节,与社会的沟通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形成双向互动的良性循环。 三、2015年工作打算 (一)加快发布平台整合。结合“智慧市场监管”项目规划,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整合两局原有政务外网,建设统一的市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受理、社会互动等事项的一站式查询和受理,提高群众参与的便利性。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出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组建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今后提出的工作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处罚信息公示、年报抽查、核查等具体操作办法,规范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行为,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 (三)增强信息公开的效用。一是加快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建立完善市场主体数据库、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执法办案平台、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一库一院四平台”,实现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建设为抓手,推进市场监管从“撒网”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提升数据为决策服务的功能。二是加强与其他监管执法部门的衔接,加快推进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统一信息共享标准,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促进事前、事中、事后联动监管,依法及时准确公示企业信息,完善信用监督分类分级,建立健全完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核)查等信息发布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市场禁入。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平台的双向互动功能,突出群众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性,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类“黑名单”曝光等民生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促进形成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社会共治氛围,积极营建公正规范透明高效的市场秩序,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等履职工作。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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