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778/2015-05044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5-12-30 |
二0一一年三季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质量定量情况分析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质量定量情况分析
为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总局、省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三季度对杭州地区流通领域抽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奶、食用油、烘焙食品(糕点、饼干)、膨化食品、方便食品(麦片、芝麻糊类)、饮料、糖果、酱油、烘炒食品、调味品(鸡精、味精)、月饼12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所有检验任务现已完成,具体检验状况作如下分析:
一、总体概况
1、商品质量总体情况
本次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奶、食用油、烘焙食品(糕点、饼干)、膨化食品、方便食品(麦片、芝麻糊类)、饮料、糖果、酱油、烘炒食品、调味品(鸡精、味精)、月饼12类食品,共抽查了112批次,经检验合格98批次,全部商品检验总合格率为87.5%。本次监测结果中仅因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被判食品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共4批次,占不合格批次的28.6%。若不考虑食品标签项目,商品内在质
量合格率为91.1%。
在12类食品中,烘炒类食品总合格率相对较低,为60.0%;内在质量合格率为70.0%;方便食品、酱油食品总合格率和内在质量合格率次之,为80.0%;烘焙食品、调味品总合格率为80.0%;内在质量合格率分别为90.0%;膨化食品、糖果、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奶总合格率和内在质量合格率均为100.0%。其中:饮料仅1批次标签不符合,内在质量合格率均为100.0%。
2、检测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特征指标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主要是食用油芝麻油(小磨香油)中的油酸未达到标准要求、亚油酸超过标准规定;酱油中儿童酱油全氮未达到标准要求;母子酱油中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氨基酸态氮和全氮未达到标准要求;方便食品中老年红枣藕粉中典型藕淀粉颗粒含量未达到标准要求,调味品中鸡味鲜调味料总氮含量未达到标准要求。
(2)理化指标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主要是方便食品中老年红枣藕粉水分超过标准规定,烘焙食品特香奶油面包(热加工)和烘炒类食品青豆果子酸价超过标准要求,
(3)微生物指标超标问题:主要是烘炒类食品中地道蚕豆大肠菌群超标,瓜籽仁菌落总数超标,方便食品中特浓牛奶加钙燕麦片菌落总数、霉菌超标,中老年红枣藕粉菌落总数超标的问题。
(4)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3、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主要途径,必须如实反映产品的真实信息。本次监测涉及标签标注不规范共有5批次商品,其中4批次商品仅因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被判食品标签不合格。存在问题主要反映在:配料表中未标注已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如:日落黄、阿斯巴甜、脱氢乙酸)的名称和产品标准代号标注错误。
本次食品抽样检验中,合格率偏低的是共烘炒类食品,抽取10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6批次,总合格率为60.0%,其中 1批次商品仅食品标签不符合被判食品标签不合格,因此内在质量合格率为70.0%。
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
理化指标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酸价和过氧化值指标反映油脂的酸败程度,是烘炒食品的主要卫生指标,油脂过氧化值过高会造成人体胃肠不适等问题。炒货食品一般含油脂量较高,会产生挥发性和非挥发性脂肪酸、醛、酮、醇等物质,若加工储存环节不恰当,由于光、热、空气中的氧以及水和酶的作用,易引起油脂氧化,进而导致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超标。陈年炒货的酸价、过氧化值问题较多。
②食品标签不规范
本次抽检中有2批次食品标签存在问题,主食品标签中产品标准代号标注错误。
消费警示
(1)选购炒货时,要闻一下商品的气味是否正常,应没有刺鼻的酸败、哈喇味;外观应没有烤焦、发芽、霉变、生虫现象,无外来杂质;口感应松脆、不生、无酸味等异味。
(2)炒货含油脂量高,含大量热量,所以一次食用量不宜过多,否则容易造成脂肪堆积,并且影响其它食物中营养元素的摄入。因此,炒货食品只能作为休闲食品,而不能当主食。
(3)因炒货中油脂易氧化变质,所以打开包装的产品应尽快食用,一次食用不完的需将开口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以防变质。